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209)
  • 发布时间:2025-08-04
  • 信息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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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广惠超市销售的馒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6日抽自广水市广惠超市销售的馒头,抽样单编号为XBJ25421381487238839,经检验,甜蜜素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5月14日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编号:J2025308794),执法人员于2025年5月21日将《检验结果告知书》(编号:广市监检鉴结〔2025〕037号)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馒头共购进20个,进价0.3元/个,销售价为0.5元/个,货值金额10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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