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246)
  • 发布时间:2026-09-11
  • 信息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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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陈巷镇张文销售部销售的红薯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6日抽自广水市陈巷镇张文销售部销售的红薯,抽样单编号为XBJ26421381487248637,经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7月16日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编号:J2026319944),执法人员于2026年7月17日将《检验结果告知书》(编号:广市监检鉴结〔2026〕019号)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红薯无购货及销售记录(仅有抽检数量和价款),当事人未履行法定的责任和义务。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73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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