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陈巷镇张文销售部销售的红薯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6日抽自广水市陈巷镇张文销售部销售的红薯,抽样单编号为XBJ26421381487248637,经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7月16日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编号:J2026319944),执法人员于2026年7月17日将《检验结果告知书》(编号:广市监检鉴结〔2026〕019号)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红薯无购货及销售记录(仅有抽检数量和价款),当事人未履行法定的责任和义务。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73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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