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近,为指导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如下消费提示。
一、合理选择就餐方式。建议消费者尽量在家就餐,外出用餐要查看餐饮单位是否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建议选择卫生条件好、设施齐全的餐厅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尽量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要选择在街头路边的无证餐饮小摊点用餐。
二、家庭就餐食材要洗净。食品原料要从正规渠道采购,慎食高风险食品,不食用野生蘑菇、鲜黄花菜、河豚以及一些具有毒性或寄生虫风险的食品。从冰箱中取出的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餐后剩余熟肉制品,要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再次食用时烧熟煮透,剩余蔬菜不要隔夜食用,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
三、正规采买注意查看标识。选择正规途径购买食品并保存好购物凭证,认真阅读包装上的各种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营养标签等。不采购、接收,不购买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肉。不采购、食用来源不明或有毒害的动植物,以防发生食物中毒。
四、抵制餐饮浪费行为。做到适量点餐、践行“光盘行动”、打包剩余餐食,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坚决抵制餐饮浪费行为,形成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五、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不猎奇、不购买、不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来历不明的食物(如各种标称“野味”的食品、长江鱼、清江鱼、野生鱼及渔获等)。要响应国家号召,做到坚决不吃野生动物,积极营造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长江禁捕渔获物和非法野生动物的良好消费环境。
春节期间若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您的权益受到损害,请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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