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即日开始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自主申报,申报日期截至9月30日。
何为“名特优新”?
(一)名特优新类个体工商户专有标准
1.“名”即“知名”类个体工商户:指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为群众熟知且深受群众喜爱的知名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曾被评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省级、随州市级、广水市级均可);
(2)拥有辨识度、显著性、标志性的经营老字号;或属于成立时间悠久、诚信经营、产品服务独有特色、在周边有口皆碑的个体工商户;
(3)拥有自主有效的注册商标、发明专利权持有人;
(4)曾获市级及以上表彰荣誉。
2.“特”即“特色”类个体工商户:主要指依托区域特产文化资源、地理标志产品等特色优势,从事民俗旅游接待、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等领域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使用人,且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授权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相关;
(2)曾被评为“示范家庭农场”;从事本地传统特色农产业、农业品牌等相关行业领域;
(3)从事商贸进出口等领域相关行业;
(4)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挂靠行业协会推荐,具有明显经营特色的。
3.“优”即“优质”类个体工商户:指以弘扬民间传统技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己任的“老工匠”“老艺人”,或者呈现小而美、小而精、小而专、小而优特色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从事行业列入省、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2)从事行业属于省、市、县民间传统艺术;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曾获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市级及以上技能荣誉;
(4)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新”即“新兴”类个体工商户:指参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形态,加快数字化发展,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依托电商平台提供产品或服务,在主要网络电商平台上销售量或口碑评价较为突出或者采用体验式、参与式新型经营方式;
(2)依托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如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远程服务等新业态;
(3)在实地经营基础上,在电商平台具有一个以上网络店铺,从事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
(4)从事信息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名特优新类个体工商户负面清单
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个体工商户,一律不进行分类培育、暂停或终止分类培育。
1.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
2.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但尚未获得批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实际情况暂停或终止分类培育;
3.不纳入分型培育的个体工商户,不进行分类培育;
4.其他不宜纳入分类培育的情形:如在培育前或培育期间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影响社会安定和谐等情形的个体工商户。根据发现时间,选择不进行分类培育、暂停或终止分类培育。
申报对象为我市登记在册且实际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并且上一年度已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分类基于分型结果,原则上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认定,部门推荐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受此限。对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适当放宽分类来源。
申报方式分为线上和线下申报。自主线上申报,个体工商户通过“荆楚个体通”一站式服务平台申报。部门线下推荐,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组织推荐。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有效期为3年,以认定时间为准。在分类有效期的最后一年,由认定部门 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整体发展情况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有效期延长 3 年。
据悉,“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享受“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的各项支持政策措施,在相关专业领域享受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支持。优先享受本地区在资金、培训、贷款、荣誉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同时,分别给予“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更有针对性的培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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