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1-2478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10-12
编辑
审核
广水毛小波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水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登记注册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0-12
  • 信息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 【字体: 大 中 小 】

各基层所,综合执法大队,机关各股室:

为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努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经市局党委会讨论通过,现将《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登记注册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7月20日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登记注册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随州市和我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精神,结合国家总局、省局关于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及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等工作具体要求,为进一步简化登记程序,提高登记效率,明确登记责任,保证登记质量,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实施“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登记注册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稳步推进原则。强化提升登记人员的业务能力,与登记工作水平相适应;要因地制宜、因事而异,与地区实际相适应。

(二)坚持质量效率并重原则。在着力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保证登记质量,实行登记人员对登记质量负责制度,增强责任意识。

(三)坚持与全程电子化登记同步推进原则。以商事制度改革为核心,同步推进全程电子化及其他高效便民改革措施。

二、工作内容

(一)改革方式

实行“审核合一”登记审查核准方式。在现行登记审查核准方式“一审一核”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登记审批环节,由登记人员同时履行受理审查、核准职责,并对登记质量负责。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许可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适用范围

“审核合一”登记审查核准方式适用包括内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等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类型。各类市场主体申请办理的包括设立、变更、注销、备案、补换领营业执照、迁移等各类业务类型均适用“审核合一”登记审查核准方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除外。

(三)岗位设置

各单位具体根据辖区内登记窗口负责办理的业务类型,及每名登记人员的条件,授权其开展相关市场主体的“审核合一”登记注册工作。

(四)条件要求

承担“审核合一”登记注册工作职责的登记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责任心;

2.熟悉工商登记注册法律、法规,熟悉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实名认证等商事制度改革政策,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

3.二年以上直接从事注册登记工作经历;

4.没有登记过错责任追究情形;

5.具有公务员身份;

6.能熟练应用计算机、熟悉全程电子化登记、名称自主申报平台等系统操作。

(五)书面授权及工作职责

对履行“审核合一”登记注册工作职责的登记人员,必须经有权机关书面正式授权,方可开展“审核合一”登记注册工作。

“审核合一”登记注册的工作职责:

1.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咨询服务工作,为申请人的申请事项提供具体登记指导;

2.依据登记注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在权限内开展登记注册工作;

3.积极向市场主体宣传国家有关登记注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4.严格按照书面授权开展“审核合一”登记注册工作;

5.严格遵守业务办理时限,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当场受理、当场办结;

6.积极为申请人提供全程电子化登记、名称自主申报、实名认证等业务指导服务;

7.承担登记注册机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登记事项。

(六)监督检查

要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抽检从事“审核合一”登记注册工作人员办理的“审核合一”登记业务,及时发现和纠正登记业务中出现的问题。

履行“审核合一”登记注册工作职责的登记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登记管理的各项规定。应当不断加强自身登记业务的学习。

(七)责任追究

为了预防、减少行政许可风险,实现依法许可、透明审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登记人员因故意或过失,作出违法或者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不作为行为,视情节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实施步骤

(一)“审核合一”过渡期(8月底—10月底)

局、所两级结合工作实际,选择登记注册工作基础较好登记类型,先行开展“审核合一”登记注册工作。市局登记注册窗口和基层所条件成熟的要以书面文件形式对登记人员的“审核合一”登记注册工作职责进行确认和授权。授权文件中应当注明登记人员的姓名、职责和具体权限等内容。过渡期内,对暂不符合开展“审核合一”登记注册工作的窗口、人员,仍实行“一审一核”登记审查核准方式,同时采取业务骨干帮带、集中业务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强业务能力的提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要求,逐步实现所有登记窗口现行登记审查核准方式“一审一核”向“审核合一”的转变。过渡期间,市局将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登记业务中出现的问题。

(二)“审核合一”全面实施

过渡期结束后,市局将进行综合评估,在此基础上决定全面启动“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登记工作,并对登记工作质量要实时跟踪、评估,及时发现、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登记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精心组织。推进实施“审核合一”登记注册工作,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改进登记工作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登记人员业务素质建设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安排,统筹规划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取得实效。

(二)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流程、事前防范、事后评审、相互监督、疑难问题事前会审等制度。注册登记业务量较大,要加强全程电子化、名称自主申报、实名认证指导服务,保证登记受理工作的公平有序。

(三)加强登记人员队伍建设。各单位要适应推进实施“审核合一”登记注册工作要求,选派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登记窗口岗位,并注重保持登记人员的相对稳定。持续加强业务学习,及时掌握各项商事制度改革政策,不断提升登记人员的履职能力。

(四)严明工作纪律,保障规范实施。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要求,持续发挥好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最多跑一次”、解决群众堵点问题等已有服务措施效能,努力建设“高效快捷、优质便民、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文明敬业、廉洁自律”的局、所两级登记窗口。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向市局报送工作推进情况,保障“审核合一”登记注册工作的有效实施,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部门服务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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