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部门决算公开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4、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5、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6、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说明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协调市直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各镇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司法所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械和警车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广水市司法局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广水市司法局决算包括:广水市司法局本级决算、派出机构:20个司法所。
广水市司法局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详细说明:2021年内设12个股室、2个直属机构,20个派出机构。1个常设机构。4个二级单位。其中:现有在职人员84名,实有84人,其中:在编在职72名,借调人员0名,工勤人员1人,以钱养事人员10人,其他人员1人。
第二部分:2021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广水市司法局2021年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水市司法局2021年决算收入总计2949.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80.0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69.59万元,与上年总收入相比增加308.36万元,同比增加11.6%,增加的原因为:主要原因是2021年争创省级法治示范市,全力推进法治化示范市的创建,增加了法治化创建经费;本年增加了广水市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律师代理费、广水立交桥4.21火灾事故纠纷赔偿资金;决算支出总计1868.9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68.9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80.7万元,与上年总支出相比增加297.25万元,同比增加18.91%,增加的原因为:2021年争创省级法治示范市,增加了法治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关于广水市司法局2021年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广水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1774.14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66.98万元,同比增加3.9%,增加的原因为:本年增加了广水市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律师代理费、广水立交桥4.21火灾事故纠纷赔偿资金、司法局人员调动增加,增加了去世人员的死亡抚恤金。与上年数相比增加348.81万元,同比增加24.47%增加的原因为:本年法治建设资金增加,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779.0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71.91万元,同比增加4.2%,增加的原因为:增加了广水市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律师代理费、广水立交桥4.21火灾事故纠纷赔偿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207.36万元,同比增加13.19%,增加的原因为:当年争创省级法治示范市,全力推进法治化示范市的创建,增加了法治创建经费支出。
三、关于广水市司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司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总支出数为11.9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44.1万元,同比下降78%,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数减少6.46万元,同比下降35%,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比上年数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原因为: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活动;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原因为: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比上年数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原因为:2020年和2021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8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22.11万元,同比下降68.8%,原因为:加强对公务车的管理,坚持按预算控制指标执行,有效降低了运行支出,比上年数减少2.33万元,同比下降18.92%,原因为:响应国家政策,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减少公务用车开支.;公务接待费2.0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341人次,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21.99万元,原同比下降91.6%,因为:一是疫情原因,公务活动减少;二是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坚持按规定进行了公务接待,有效减少了公务接待,导致公务接待费降低,比上年同期减少4.13万元,同比下降67.26%,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六条意见,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广水市司法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9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73.24万元,降低58.48%。与上年增加14.24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工作业务量的增多导致办公费及印刷费、差旅费等有所增加,对郝店司法所的房屋、老司法所车库及司法局电梯进行了维修维护,增加了维修维护费方面的支出。
五、关于政府支出采购说明
广水市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8.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8.8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8.8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8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广水市司法局共有车辆 3 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七、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广水市司法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6个,资金15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指标完成值都达到预期,指标完成率达92-98%。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产生的产出和效益良好,确保了机构和人员及各项工作的积极运转,司法行政职能也日益彰显。从自评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共性指标完成28分占2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有3个年度目标,平均得分68分占68%,总分为96占9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达到预期。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法律顾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7.15万元,执行数为67.1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共在全市开展了大型法治讲座、法律培训3次;二是解决政府法律事务成功率及防患未来法务纠纷的风险率达98%;三是解决政府法律事务费用及减少政府经济损失量逐步下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解决政府法律事务费用设定目标表值未完全达到;二是部分指标设置不够科学,难以量化评价。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设定绩效指标;二是加强绩效管理,提升工作效率。
2. 法律援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8万元,执行数为5.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办理案件数量268件;二是案件办理质量达到100%;三是法援案件补贴全部到位。四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举措得以充分彰显,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减免的代理费、挽回或避免的经济损失有所上升的设定目标没有完全达到,主要是因为设置不够科学,难以量化评价。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管理,提升工作效率;二是根据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设定绩效指标。
3. 社区矫正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9万元,执行数为4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矫正对象数量达248人;二是矫正对象管控率达100%;三是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人脱管漏管;四是重新犯罪率0%,控制在2%以内;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编制内容不够细化,成本指标未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项目编制,不断完善项目绩效;二是根据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设定绩效指标。
4.法制建设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15万元,执行数为12.1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诉讼案件胜诉率100%;二是行政复议与诉讼时效达到规定要求;三是败诉赔偿减少尽量降低的目标已达到;四是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五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绩效评价定量不够,绩效指标设定数较少,且多为定性,不利于对业绩工资的考核。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和项目编制要点,不断完善预算编制。
5.人民调解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54万元,执行数为27.5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纠纷调解参与率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率达100%;二是调解成功率100%、安置帮教率100%;三是缓解社会基层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实现了犯罪率降低比例控制在2%以内的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成本效益指标难以确定和量化评价。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调查研究,尽量在经济效益指标设置上做到贴近实际、科学合理,能够有效量化、评价。
6.普法宣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8万元,执行数为6.4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学法用法的重点对象达92%;二是参与率达93%;三是全市普法实现了有序推进;四是普法覆盖率达85%;五是青少年年度违法犯罪率、刑事案发率、重大非法信访增长率和群体性事件增长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目标实现达到预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绩效评价定量不够,绩效指标设定数较少,且多为定性,不利于对业绩工资的考核。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和项目编制要点,不断完善预算编制。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我局对各个项目加强了项目规划、对指标科学量化设置进行了调整更新,由相关股室负责人根据工作实际提供更加科学的量化指标,便于年底评价时有更具体的佐证资料。同时,设定绩效目标管理,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促使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相一致。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一是不断加强绩效工作人员理论学习。二是不断加强绩效目标申报质量的提升。三是逐步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说明
广水市司法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说明
广水市司法局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包括公务接待费和车辆运转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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