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证明城市”建设相关工作部署,广水市司法局与各部门沟通确认,对政务服务事项中的证明,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梳理,形成了《广水市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广水市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广水市证明事项保留(需提交)清单》“三张清单”。“三张清单”实时动态调整。
特此公布。
广水市司法局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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