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按照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和市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紧扣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为广水建设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中的引领区,打造全省重要节点城市贡献审计力量。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审计署统筹)
(一)审计目标和重点。以维护中央权威、落实省市决策部署、促进政令畅通为目标,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二)组织方式。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由财政社保审计股负责汇总,相关业务股室分工负责,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组织实施。财政社保审计股按季度向随州市审计局报送审计情况。
(三)审计时间。1月上旬至12月中旬。每个季度末向随州市审计局报审计情况。
二、财政审计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草案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财政支出政策提质增效,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重点关注支出总量与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匹配情况,支出政策的合理性、可行性、可持续性情况等。
2.组织方式。采取“同级审”的方式进行审计。
3.审计时间。5月中旬至8月下旬。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部门预算细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情况,与支出政策、部门职责衔接匹配的情况;部门各项收支完整编入预算情况;项目库建设情况;预算项目安排和绩效情况;新增资产配置情况;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统筹使用情况;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
2.组织方式。采取“同级审”的方式,对市残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产业发展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科技和经信局、市医保局、市第一高级中学、市育才高中11个部门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其中7个部门与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实施,其余独立成组。
3.审计时间。3月上旬至11月下旬。
(三)市本级预算项目资金绩效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提升市本级预算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为目标,重点关注市本级预算项目资金拨付使用、项目实施效果,揭示资金拨付不及时、随意改变资金用途、项目实施效果不佳,以及资金闲置等问题。
2.组织方式。采取“同级审”的方式,对地质灾害治理资金开展绩效审计,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实施。
3.审计时间。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责任审计同步。
三、民生专项资金审计
(一)市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随州市审计局统筹)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为目标,重点关注义务教育政策落实、教育资源配置、民办义务教育规范、义务教育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管理以及“双减”“公参民”治理等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2.组织方式。采取“同级审”的方式,按照随州市审计局统一部署,按时上报审计结果。
3.审计时间。3月上旬至6月下旬。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审计(随州市审计局统筹)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健全医疗保险基金制度、推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合理监管为目标,重点关注医疗保险基金是否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有无拖欠、截留和任意扩大或缩小开支范围,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以及挤占挪用等情况。
2.组织方式。采取“上审下”的方式,由随州市审计局负责进行审计。
3.审计时间。待定。
(三)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政策落实和管理使用情况审计(随州市审计局统筹)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完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落实涉农资金绩效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涉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资金分配方法和程序、扶贫产业发展及社会事业发展以及虚报套取、侵占挪用和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问题。
2.组织方式。采取“同级审”的方式,按照随州市审计局统一部署,按时上报审计结果。
3.审计时间。待定。
四、企业审计
(一)审计目标和重点。以防范化解国有企业及政府风险,规范国有企业管理,提升国有资产、资本投资质效为目标,在摸清全市国有企业资产规模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投资平台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本运营、债务管理和使用情况,揭示资产运营中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推动国有资本做实经营预算、严守政策红线。
(二)组织方式。采取“同级审”的方式,组织对全市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及市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市创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市乡村合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运营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三)审计时间。5月上旬至12月中旬。
五、重点投资项目审计
(一)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项目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工程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政策和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及履行、工程设计变更、资金使用和管控等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
(二)组织方式。采取“同级审”的方式,对广水市公园路及护城河整治建设工程、广水市2021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开展审计,对广水市2020至2022年度政府投资新建、续建和完工项目基本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三)审计时间。3月上旬至12月中旬。
六、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一)审计目标和重点。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资源环境相关决策与监管职能履行、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等情况,以及资源环境相关资金项目管理绩效等情况。
(二)组织方式。采取“同级审”的方式,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关庙镇、广水办事处、蔡河镇、李店镇、长岭镇5个镇办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行。
(三)审计时间。3月上旬至12月中旬。
七、经济责任审计
(一)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镇办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2.组织方式。采取“同级审”的方式,对关庙镇、广水办事处、蔡河镇、李店镇、长岭镇5个镇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3.审计时间。3月上旬至12月中旬。
(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省、市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
2.组织方式。采取“同级审”的方式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科技和经信局、市医保局、市第一高级中学、市育才高中7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3.审计时间。3月上旬至12月中旬。
八、待定项目
(一)市县税收征管审计。由审计署统筹,实施方式待定。
(二)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由审计署统筹,实施方式待定。
(三)乡村建设有关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由审计署统筹,实施方式待定。
九、参与项目
(一)京山市2020至2022年度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
(二)钟祥市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模块化”审计。
(三)孝昌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十、广水市委、市政府、市委审计委员会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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