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 发布时间:2025-04-28
  • 信息来源:广水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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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全面推进高质量审计,为我市“再进位、冲百强、创辉煌”、在随州县域经济发展中挑大梁当标杆做示范提供坚强保障。

一、财政审计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全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规划、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落地见效,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为目标,重点关注市级财政收支运行和财政资源统筹、“四本预算”管理与衔接、转移支付分配管理使用、预算内投资、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   

2.组织方式。采取“同级审”的方式进行审计。

3.审计时间。5月上旬至7月下旬。

4.人员安排。由财政社保审计股组织实施。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部门单位完善内控制度,规范收支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严肃财经纪律为目标,重点关注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收支管理等方面,着力揭示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重点专项资金分配不合理、使用不规范、绩效不高,资产未有效盘活利用,以及财务管理不规范,转移或隐瞒收支等突出问题。

2.组织方式。采取“同级审”的方式,对市财政局、市委党校、数据局、融媒体中心、城管局、群众工作办公室6个部门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其中市委党校、数据局、融媒体中心预算执行审计与经责审计同步开展,财政局预算执行审计与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同步开展,城管局预算执行审计单独开展。

3.审计时间。3月上旬至12月中旬。

4.人员安排。各业务股室统筹安排。

(三)财务收支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规范财务收支合法、合规、真实和完整为目标,重点关注收入和支出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违规收费、违规支出、虚假报销等问题,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防范财务风险,促进单位健康、稳定发展。

2.组织方式。采取“同级审”的方式,开展一医院财务收支审计,与经责审计同步实施。

3.审计时间。5月上旬至8月下旬。

4.人员安排。由金融经贸审计股组织实施。

(四)2024年度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规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对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补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补助等资金的使用和发放情况进行审计,切实查处资金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迟拨滞拨等问题。

2.组织方式。采取“同级审”的方式开展审计,与市卫生和健康局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实施。

3.审计时间。3月上旬至12月中旬。

4.人员安排。各业务股室统筹安排。

(五)部分学校食堂2024年度财务管理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目标,重点对部分学校食堂2024年度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全面关注学生餐费管理使用、食堂物资采购等方面的问题。

2.组织方式。采取“同级审”的方式开展审计,与市教育局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实施。

3.审计时间。3月上旬至12月中旬。

4.人员安排。各业务股室统筹安排。

二、信息化资金审计

(一)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规范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保障信息化项目建设依法合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相关政策要求落实落地为目标,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系统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

(二)组织方式。采取“同级审”的方式,对广水市2024年度部门信息化建设开展审计。

(三)审计时间。3月上旬至12月中旬。

(四)人员安排。各业务股室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开展,由电子数据审计股对业务进行指导,并按要求汇总上报。

三、政策落实审计

(一)广水市中职教育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专项审计(随州市审计局统筹)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增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职业教育发展政策落实、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揭示职业教育发展布局、产教融合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组织方式。采取“同级审”的方式,按照随州市审计局统一部署,按时上报审计结果。

3.审计时间。9月下旬至12月下旬。

4.人员安排。由行政事业审计股、电子数据审计股组织实施。

(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随州市审计局统筹)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资金筹集使用、项目建设管理等情况,着力反映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效益不佳、项目建设不达标,以及影响政策落地见效的体制机制问题与管理漏洞。

2.组织方式。采取“同级审”的方式,按照随州市审计局统一部署,按时上报审计结果。

3.审计时间。5月上旬至9月上旬。

4.人员安排。由农业农村审计股组织实施。

(三)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随州市审计局统筹)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为目标,重点关注医保基金的筹集与分配、医保基金的支出范围、标准、程序以及医保制度的执行与落实情况,防止医保基金被滥用、挪用或浪费,确保基金真正用于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

2.组织方式。采取“同级审”的方式,按照随州市审计局统一部署,按时上报审计结果。

3.审计时间。5月上旬至9月上旬。

4.人员安排。由行政事业审计股、电子数据审计股组织实施。

四、重点投资项目审计

(一)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规范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落实建设规划、投资绩效情况,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及履行、工程设计变更、资金使用和管理、工程造价控制等情况。

(二)组织方式。采取“同级审”的方式,对广水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广水市澴河流域(应山河、广水河)水生态修复(一期)工程、S320广水桃源至大悟南兴段改扩建工程、广水市乡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新建厂区工程开展审计。

(三)审计时间。5月上旬至12月中旬。

(四)人员安排。由投资审计中心组织实施。

五、经济责任审计

(一)广水市党政及组织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省审计厅、随州市审计局统筹)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的建立、执行和效果情况,履行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经济风险职责、生态文明建设、财政管理职责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以及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内容。

2.组织方式。采取“上审下”的方式,广水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实施,广水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由随州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

3.审计时间。2月中旬至4月中旬。

4.人员安排。由省审计、随州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镇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镇办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职、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党政主要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履行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经济风险职责、生态文明建设、财政管理职责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及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内容。

2.组织方式。采取“同级审”的方式,对武胜关镇、吴店镇、余店镇3个镇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3.审计时间。5月上旬至12月中旬。

4.人员安排。由经济责任审计局组织实施。

(三)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的建立、执行和效果情况,财政、金融、民生、投资等领域政策落实方面履职情况,以及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内容。

2.组织方式。采取“同级审”的方式对市委党校、融媒体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医院、教育局、卫健局、数据局、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8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3.审计时间。2月中旬至12月中旬。

4.人员安排。各业务股室统筹安排。

六、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审计(融合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调查)(随州市审计局统筹)

(一)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落地见效为目标,重点关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研究部署、机制建立、责任落实、问题解决和推动进展落实情况及湿地保护与修复专项资金和项目实施情况,督促问题整改到位,确保环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

(二)组织方式。采取“上审下”的方式,由随州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审计时间。5月中旬至12月中旬。

(四)人员安排。由随州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

七、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生态观、发展观,保障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资源环境相关决策与监管职能履行情况,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情况和资源环境相关资金项目管理绩效情况,揭示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部署和改革任务落实不到位、资源无序开发利用、生态空间管护修复不力等生态环境问题。

2.组织方式。采取“上审下”的方式,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对广水市党政主要领导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采取“同级审”的方式,对武胜关镇、吴店镇、余店镇3个镇办党政主要领导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行。

3.审计时间。5月上旬至12月中旬。

4.人员安排。由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组织实施。

八、广水市委、市政府、市委审计委员会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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