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统计局负责依照国家法律、政策和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检查、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实施;负责执行国家和省统计局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制定完成各项基本统计工作任务的方案,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全市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以及颁发的统计调查表;负责组织全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领导、协调全市城市、农村、企业社会经济调查以及各项典型调查和抽样调查;负责搜集、整理、提供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负责向市委、市政府提供统计咨询;负责检查、审定、管理、出版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负责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建立全市统计数据库,开展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作和统计调查工作,发展统计信息产业;负责指导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全市统计人员的培训和统计知识更新培训;负责组织、宣传、指导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检查、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的实施,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保障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合法权益;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水市统计局不负责重大项目执行落实情况工作,因此重点项目执行落实情况栏目无内容,不再重复发文,特此说明。
广水市统计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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