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统计部门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
市统计局成立局机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编制、修订机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负责机关突发事件的调查,及时掌握并报告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传达上级有关指示;
(三)及时组织局全体人员对机关突发事件开展处置;
(四)负责组建机关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五)要定期组织对本单位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对本单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能及时化解处理的要及时化解处理,一时不能化解处理的要制订化解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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