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店镇双乡村人民公司介绍
  • 发布时间:2022-04-24
  • 信息来源:广水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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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司是“精准扶贫”政策的延续,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发动机”和“新引擎”,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是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及随州市委一号文件部署的工作任务,深化新一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人民公司作为“随州经验”随州市委、市政府,广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通过创建人民公司逐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从而打牢乡村振兴发展底盘,不断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一、人民公司的功能定位

人民公司的宗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全体村民共同富裕;

人民公司的性质:充分体现人民属性、市场属性、共富属性;

人民公司的任务: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增加农民收入,服务集体经济组织。

人民公司在引领乡村振兴建设发展中,切实履行四个角色,做资源整合的“投资者”,乡村产业的“培育者”,基础设施的“建设者”,乡村旅游的“开发者”。

1、村人民公司

整合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挖掘本地传统优势农业资源,在市级人民公司的引导下,与市场主体对接,承接产业市场化经营,获取经营收益;有条件的村组还可以开展建筑、环卫、保洁、绿化、亮化等服务。通过市场化运营,盘活集体资源资产,壮大规模,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到公司有积累,村民有分红。

2、镇人民公司

统筹镇域内各村人民公司及镇、市人民公司的股份衔接,指导人民公司完成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经营权评估、量化折股、公司设立、人员选配、管理机制构建、党建引领等相关工作,做好村人民公司规范运营和利润分红。镇人民公司原则上不开展经营活动,有条件的乡镇可以引入社会资本联合镇供销社、农技站、农机站等开展联合经营,为村人民公司及村民提供农业灌溉、农业机械作业、农业技术指导等服务。

3、市人民公司

引领全市乡村振兴建设发展和投融资工作,整合镇村集体资产资源、涉农财政资金,壮大资产放大杠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决策部署,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二、人民公司的组建方式

以行政村为单位,采取自愿原则,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以产权清晰的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代持的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入股成立村人民公司。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按照评估价值作价入股,资产评估机构由市人民公司统一招标确定,评估价格通过折股量化明确到具体的村民。

三、人民公司的运作模式

1、承包经营模式

村人民公司承接上级公司产业布局,进驻的产业公司需要使用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用于生产经营,村人民公司可采取出租或“先租后股”等方式流转经营权参与产业公司经营性项目。双乡村之前与湖北禾禾苗木公司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后,改由广水市双乡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湖北禾禾苗木公司继续签约。积极与生姜制品厂家联系,洽谈生姜订单供应模式,村人民公司按照与姜制品厂签订的供销合同承包供货、组织收购、运输收取适当服务费用(目前正在与湖南盐津铺子沟通)。

2、联合经营模式

引入社会资本开展联合经营,为村人民公司及村民提供农业灌溉、农业机械作业、农业技术指导等服务。村人民公司为联合方提供市场,联合方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为人民公司和村民提供服务,村民人民公司可以向联合方收取适当的联合运营费用弥补公司支出。双乡村计划与化肥、种子等销售企业联合为村民提供相关服务。

3、自主经营模式

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和乡村振兴资金,壮大资产规模,对接金融机构,开展多渠道融资,为乡村振兴提供资金来源。双乡村油茶基地、蜜桃基地都转入人民公司资产,后期发包、出租收益归属人民公司。利用项目资金建立现代化生姜储存、深加工厂,形成以小黄姜收购、储存,生姜深加工成姜汁、姜粉、姜片等产品,再通过实体、网络销售的全产业链发展。(目前已购买姜粉研磨机进行试验,已经规划建立商贸网上电商销售平台,通过网上带货销售本村生姜制品和吴店其他村农副产品,采取农鲜产品农村田园直供城市社区,农户直通客户的方式,扩大本地化线上线下销售渠道)。

吴店镇双乡村人民公司在上级党委政府和驻村帮扶单位的支持和帮助下,积极探索党建引领下的乡村“人民公司”发展新路,向改革要红利,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创新体制机制,集聚发展要素,党建引领产业,全力推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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