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
十三、非税征收计划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如下:
1、依据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法规及有关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广水籍烈士和外国在广水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定单位类型为:行政单位。
(二)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和军休管理股、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
(三)下设部门(单位)3个,分别为:广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广水市第二休干所、广水市军供站。
(四)无挂牌机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一)2026年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由4家单位构成。
1.独立核算单位1家,即: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纳入部门本级预算管理的未独立核算单位3家,分别是:广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广水市第二休干所、广水市军供站。
(二)2026年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纳入预算管理人员129人。
1.核定编制40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22名。
2.实有人员129人,其中:在职在编40人;离休0人;退休87人;编外长聘0人;其他人员2人(遗属生活困难人员2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收入总预算8659.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011.46万元,上年结转6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00.56万元,同比减少13.06%,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及上年结转较上年有所减少,导致本年度收入较上年减少。
1.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91.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20万元。
2.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5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结转0万元;单位资金结转49万元。
(二)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支出总预算8659.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支出减少1300.56万元,同比减少13.06%,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及上年结转较上年有所减少,导致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减少。
1.支出按资金来源分:本年收入安排支出8011.46万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648万元。
2.支出按资金性质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590.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支出69万元。
3.支出按功能分类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17.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0.23万元;农林水支出11.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02万元。
4.支出按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662.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71.88万元;资本性支出3.89万元;其他支出6.9万元。
5.支出按支出类别分:人员类支出686.52万元;运转类支出91.44万元;特定目标类支出7881.5万元。
6.支出总预算年终结转结余0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590.46万元,较上年减少1185.56万元,同比减少12.13%,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及上年结转较上年有所减少,导致本年度收入较上年减少。
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91.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财政拨款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二)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590.46万元,较上年减少1185.56万元,同比减少12.13%,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及上年结转较上年有所减少,导致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减少。
1.财政拨款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48.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0.23万元;农林水支出11.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02万元。
2.财政拨款年终结转结余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90.46万元,较上年减少1185.56万元,同比减少12.13%,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及上年结转较上年有所减少,导致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资金来源分。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本年预算支出7991.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6.52万元,运转经费52.94万元,项目支出725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上年结转支出5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0万元,项目支出59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48.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0.23万元;农林水支出11.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0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5.24万元,较上年增加0.58万元,同比增加0.08%,主要原因是:人员待遇提高。
(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人员经费686.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7.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8.5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公用经费48.7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4.84万元;资本性支出3.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数为6.95万元,较上年减少1.55万元,同比减少18.24%,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四)公务接待费1.95万元,较上年减少1.55万元,同比减少44.29%,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及上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历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7.64万元,较上年增加1.33万元,同比增加2.36%,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老化,需更新及维护。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57.64万元。
其中:办公费2.11万元;印刷费0.31万元;水费1.39万元;电费3.42万元;邮电费3.33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1.05万元;差旅费 0万元;福利费0万元;会议费 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万元;维修(护)费21.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8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五)单位资金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政府采购总预算0.63万元,较上年减少2.27万元,同比减少78.2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办公设备购置。
(一)按采购对象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无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计划;面向小微企业采购0.63万元,较上年减少2.27万元,同比减少78.2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办公设备购置。
(二)按采购品目分: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3万元,较上年减少2.27万元,同比减少78.2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办公设备购置;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无工程类采购计划;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无服务类采购计划。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年初资产总额为277.32万元,较上年减少60.54万元,同比减少17.92%,主要原因是:单位资金减少。
具体情况为:流动资产90.42万元,较上年减少75.93万元,同比减少45.64%,主要原因是:单位资金减少;固定资产186.9万元,较上年增加15.39万元,同比增加8.97%,主要原因是:休干所办公室搬迁购置办公设备等。
其中固定资产:房屋2722.9平方米,价值45.08万元;土地3560平方米,价值6.5万元;车辆1辆,价值2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35.38万元;其他资产价值79.94万元。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以空表列示,特此说明。
(二)本年度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以空表列示,特此说明。
(三)本年度无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征收计划,以空表列示,特此说明。
(四)本年度部门预算各数据合计与分项明细之和可能存在小数误差,主要原因是预算公开数是以万元为单位,由于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存在小数误差,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认真履行部门职能,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抓好单位内部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履职尽责的能力;强化作风建设,提升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突出政府阶段性工作重点,更好服务社会群众。年度目标为提高就业安置质量;落实优抚褒扬政策;优化服务保障水平;巩固双拥创建成果;发挥思想引领作用;落实军休干部生活待遇。
(二)长期目标1:认真履行部门职能,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抓好单位内部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履职尽责的能力;强化作风建设,提升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突出政府阶段性工作重点,更好服务社会群众。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发放人数≥70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上年度数据预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人数≥281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上年度数据预估;退役军人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人数≥2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上年度数据预估;军休干部生活待遇落实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上年度数据预估;八一春节慰问地方部队和困难优抚对象=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上年度数据预估;组织烈士公祭活动=1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上年度数据预估;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上年度数据预估;组织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上年度数据预估。
效益指标:提高退役军人就业能力,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完善退役军人体系保障,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质量,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弘扬双拥光荣传统,加强军政军民团结,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退役军人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三)年度目标1:提高就业安置质量;落实优抚褒扬政策;优化服务保障水平;巩固双拥创建成果;发挥思想引领作用;落实军休干部生活待遇,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发放人数≥70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上年度数据预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人数≥281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上年度数据预估;退役军人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人数≥2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上年度数据预估;军休干部生活待遇落实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上年度数据预估;八一春节慰问地方部队和困难优抚对象=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上年度数据预估;组织烈士公祭活动=1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上年度数据预估;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上年度数据预估;组织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上年度数据预估。
效益指标:提高退役军人就业能力,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完善退役军人体系保障,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质量,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弘扬双拥光荣传统,加强军政军民团结,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退役军人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项目”
1.主要内容是:切实做好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保障好个人权益。2026年预算安排484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4530万元,本级配套312万元),其中:4642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为单位自有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切实做好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保障好个人权益。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优抚对象人数≥70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上年度数估算;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发放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优抚对象抚恤和补助支出时间:每月发放,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完善退役军人体系保障,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质量,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优抚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一般转移支付)预算项目申报表.pdf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在乡复员、带病回乡、两参生活补助本级配套预算项目申报表.pdf
(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
1.主要内容是:切实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保障好个人权益。2026年预算安排450万元,其中:45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为单位自有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切实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保障好个人权益。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义务兵人数≥281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上年度数估算;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鼓励青年参军报国、服务部队,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义务兵家庭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预算项目申报表.pdf
(三)“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项目”
1.主要内容是:切实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险缴纳、救助工作,保障好个人权益。2026年预算安排35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155万元,本级配套197万元),其中:352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为单位自有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切实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险缴纳、救助工作,保障好个人权益。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人数≥2881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上年度数估算;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支出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完善军人体系保障,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质量,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优抚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一般转移支付)预算项目申报表.pdf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本级预算项目申报表.pdf
(四)“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目”
1.主要内容是: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2026年预算安排46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374万元,本级配套2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69万),其中:2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74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69万元为单位自有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军休人员人数≥67人,指标设立依据是上年度人数;军休干部待遇落实及时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军休人员离退休费发放时间,按月发放,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保障军休人员待遇,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军休人员满意度≥99%,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一般转移支付)预算项目申报表.pdf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本级预算项目申报表.pdf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发生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内容主要是指项目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具体的绩效指标,如产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绩效目标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的起点、基础和前提,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的开展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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