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十五五”退役军人工作 专项规划基本思路
  • 发布时间:2026-04-20
  • 信息来源: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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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对于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政治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随州市“十五五”退役军人工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现提出基本思路如下。

一、发展现状

(一)“十四五”时期工作成效及经验做法

一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严格按照“全覆盖”和“五有”要求,广水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市级、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覆盖”,打通了联系退役军人的“最后一公里”。已经建立县级服务中心1个、镇(街道)服务站18个、村(社区)级服务站402个,培育一批懂业务、有能力、敢攻坚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队伍,落实“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要求。我市421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达到三星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以上的有401个,占总数的95%,已完成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标准化示范型创建工作。广水市政府安排了启动资金260万元,随后每年预算216万元用于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是退役安置进一步完善。积极落实“军人退役一件事”系列举措,印制发放《“军人退役一件事”办事指南》800余份。共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741人,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785.5万元。全面落实“阳光安置”工作要求,安置3名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安排工作退役士兵106人。安置质量一直处于随州市前列。做好211名军休人员、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教育管理、政策待遇落实等工作。发放各类生活困难补助、住房补贴、补缴医疗保险等2548万元。

三是就业创业进一步发展。坚持政策优先、狠抓末端落实;坚持市场主导、强化政府推动;坚持自愿选择、引导合理预期;构建形成“以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牵引,教育培训、服务管理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结合退役士兵就业意向,开展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和自主就业创业能力。搭建就业创业平台,积极对接优质企业,举办形式多样的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为退役军人线上线下提供就业岗位,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每年组织不少于2场的线下专场招聘会,共118家企业提供近230个岗位,560多名退役军人及退役军人家属参加招聘会。

四是抚恤优待进一步落实。严格按照标准做好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和抚恤金的发放工作,发放各类优抚资金1375亿元。大力推进“一站式”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完成三家县级医院、所有乡镇卫生院的一站式医疗结算系统建设,落实医疗救助资金123.7万元。进一步细化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积极推进免费乘坐公交、游览指定景区,推动购物、住宿、就餐等优惠事项落地。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春节、八一两节慰问两参人员共计3106人124.24万元,慰问困难退役军人、全国模范退役军人、烈属、荣获二等功勋以上人员、“最美退役军人”、边海防官兵家庭等298.19万元。

五是褒扬激励进一步优化。积极做好重要节日和纪念日革命烈士祭扫服务工作。牵头组织清明节、“9·30”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向革命先烈表达缅怀之情。积极做好散葬烈士墓整修和烈属关心关爱工作。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我市共有289处散葬烈士墓迁入集中安葬地,全市382处烈士纪念设施均已完成整修工程任务;定期走访慰问部分烈士家属代表,了解日常生活情况,着力解决烈士家属的生活困难。

六是双拥共建进一步推进。打造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双拥工作新格局,全力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圆满完成双拥届中考评工作,省双拥创建考评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双拥工作取得的成效。打造阵地教育、媒体宣传、全民教育“三位一体”的红色教育模式,营造双拥浓厚氛围。着力打造印台山生态园烈士文化长廊、郝店八一公园、广水双拥荣誉展厅、应山城区八一双拥大道等宣传阵地,让“军爱民、民拥军”观念深入人心。积极协调部队与政府职能部门对接,力促双清单事项向前推进。对照《双拥模范城创建细则》,收集整理双拥验收资料,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命名验收准备工作。

七是合法权益进一步保障。运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平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督导全市退役军人权益依法依规落实到位。对2800余名困难退役军人实施了困难帮扶,发放帮扶资金750万元。累计办理涉军信访件529件,受理率、办结率、答复准确率均为100%;累计化解信访积案83件,化解信访矛盾392件。

(二)存在困难问题

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广水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面临新挑战,要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

一是服务保障能力仍有待提升。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军休机构、军供站等退役军人服务设施需要进一步完善。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存在系统能力建设经费不足的情况,制约了服务水平和能力的提升,示范型服务中心(站)建设、自主就业士兵档案管理、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缺乏资金来源。

二是政策落实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虽然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政策,但在部分地区,政策执行的力度和效果还不够理想,一些退役军人对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不高。政策落实的监督机制和评估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以确保政策能够真正惠及退役军人。

三是工作体系还需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体制机制仍需完善,思想政治引领作用还不凸显,在人员配备、专业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退役军人作用发挥还不充分,特别是基层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有限,与退役军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元化服务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基本思路

(一)形势研判

“十五五”时期,世情国情军情发生深刻变化,在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要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抓住机遇,迎难而上,乘势而为。

一是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事业的高度重视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我国近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明确了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原则,坚持现役与退役衔接、优待与贡献匹配、关爱与管理结合、当前与长远统筹等四项原则,立足当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形成针对全体退役军人的政策体系,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对于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形成拥军优属的价值导向和浓厚社会氛围具有积极正向作用,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优待工作提供了遵循和方向。

二是数字化改革工作部署对推进退役军人事业整体智治提出新要求。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全面来临,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是大势所趋。近年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陆续完成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管理平台等线上服务快速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事业的“大数据”格局初步实现。“十五五”时期,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必须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以数字技术全面支撑退役军人工作,全面实现业务协同、数据互通、场景开发、智能应用等领域数字赋能,建立起基于大数据集成与人工智能技术赋能的、具备分析研判和决策支撑功能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数字治理新体系,从而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整体智治。

三是新发展阶段我市发展的新使命、新定位为退役军人发展明确方向。全市围绕目标定位,做好“高”和“新”两篇文章,把准功能定位,谋划推动生产力布局、流域综合治理、城市和产业“双集中”、一二三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为广水市退役军人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赋予了全新优势、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打下了良好经济基础。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基本方针,以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为目标,以加强服务保障、发挥退役军人重要作用为主线,不断推进退役军人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做好退役安置、就业创业、优恤抚待、褒扬激励等工作,激励军人服役保家卫国、退役建功立业,在新征程中实现人生价值。

2.基本原则。“十五五”时期,退役军人事业发展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发展退役军人服务事业的根本遵循,坚持严的主基调,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解决退役军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发展退役军人服务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服务保障质量和水平,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精准送到退役军人身边。

三是坚持深化创新发展。用创新的立意和开放的视野强弱项、补短板、破壁垒,聚焦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全面贯彻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理念,全面深化退役军人服务领域特色发展,不断为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探索新方式、注入新动能。

四是坚持统筹协调推进。以全局站位和长远眼光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事业各业务领域间、城乡区域之间统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协作,加强部门联动、上下联动,拓宽上下左右视野,打通各个环节通道,形成“一盘棋、拧成一股绳”,推动退伍军人服务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行稳致远。

五是坚持服务中心工作。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等服务质量提升建设,大力完善相关组织管理、政策制度等,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发展目标

到2030年底,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显著进展,政策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工作体制机制日益顺畅,服务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思想政治引领显著增强,安置就业质量全面提高,优抚保障更加健全有力,关爱尊崇氛围更加浓厚,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服务能力水平明显提升,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建功新时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激发,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提高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水平,健全服务体系,建立实体化的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充实人员力量,确保有专业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退役军人信息采集,逐人建档立卡,摸清服务对象底数。探索“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模式,构建综合管理平台,以信息化推进退役军人工作现代化,依托退役军人信息化平台,打造退役军人数字化平台,充分利用网络与信息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为退役军人及军属提供一站式服务,着力打造“数据多跑路,军人少跑腿”的现代化治理体系。

二是退役安置工作更加规范。推进安置制度改革,拓宽安置渠道。推进安置地政策改革,提高安置质量,认真落实年度退役军人安置任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安置退役军人办法,增强安置政策刚性。提高安置工作精准度,把退役军人特点与接收单位需求更好结合起来,促进“人事相宜”。改进军休人员和伤病残人员接收安置机制,出台军休干部和伤病残军人专项政策,加快住房落实,放宽落户条件,加强医疗保障,提高补贴标准,优化交接机制;创新军休服务管理模式,改进军休人员待遇政策调整机制。积极适应社会化服务发展方向,探索干休所开门办所、融入社会、购买服务、资源共享的新模式,满足军休人员多元化需求。

三是就业创业活动更加全面。把退役军人作为重要人力资源使用好、作用发挥好。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构建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的教育培训体系,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加大大学生士兵复学优惠支持力度,加强高职、中职教育培训,帮助退役军人改善知识结构、提升竞争力,为稳定就业打牢基础。坚持市场导向实行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加强就业服务,研究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组织开展区域性退役军人专场招聘,建立退役军人就业信息平台,促进供需信息有效对接;积极鼓励就业,加大退役军人创业税收等优惠力度,组建退役军人创业指导团队,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

四是抚恤优待工作更加公平。增强退役军人优抚待遇的整体性公平性协调性,构建统筹平衡的抚恤补助量化标准,按照贡献与待遇匹配原则,合理确定享受抚恤优待政策的对象范围,研究建立抚恤补助量化标准体系,增强激励功能,逐步实现从生活解困向褒扬激励转变;建立优抚标准动态增长机制,研究建立退役金、抚恤金、优待金等动态增长机制,使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更好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建立体现尊重的社会优待体系,制定出台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待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根据服役贡献制定各类对象优待目录清单,在养老、医疗、住房、家属随迁安置、文化、交通、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区别化优先优惠;完善双拥工作机制,健全双拥工作区域协调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题会商机制、任务落实通报检查机制。

五是褒扬激励工作更有质感。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大力弘扬英烈精神,精心组织烈士纪念日向英烈敬献花篮等纪念活动,开展全国英烈讲解员大赛和寻找烈士亲属活动,加强英烈文化研究,营造浓厚氛围;全面提升烈士纪念设施水平,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政策法规创制,进一步夯实褒扬纪念工作的政策法规基础;研究起草烈士祭扫制度规范,提出总体原则要求、祭扫服务内容和管理规范。

六是双拥共建工作更加密切。全力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坚持把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切实服务好部队备战打仗,强化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落实,认真解决官兵“三后”问题;以“双拥在基层”、军民共建、走访慰问活动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协助驻广部队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抢险救灾、应急处突等急难险重工作任务,积极参与支援地方重点工程、生态文明、乡村振兴等发展事业。

七是合法权益保障更加坚实。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向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地方有关退役军人的政策措施,确保联系对象掌握政策,自觉按政策规定办事。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准确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状况。对现实思想问题较多,个人诉求较为强烈的,主动做好教育引导和疏解转化工作,促进思想稳定。持续做好困难帮扶工作加强关注联系对象家庭、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详实掌握家庭和个人遇到的实际困难,尽心尽力排忧解难,不断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

(四)重点任务

1.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1)持续加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功能和布局,提高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尤其是要重点解决基层服务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加大对基层的资源投入和支持力度。

(2)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退役军人服务体系的信息化进程,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例如,建立全国统一的退役军人信息管理平台,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实现退役军人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动态管理;推广应用智能化服务设备和技术,如自助服务终端、手机APP等,方便退役军人办理业务;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障退役军人个人信息的安全。

(3)加强部门协同和社会参与。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和军地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处理好改革和发展关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帮扶救助等服务,建立多元化的服务供给模式。

(4)做好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为退役军人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支持和帮助。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依法解决。依法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拥军优属等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推进解决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落实优化退役军人安置工作

(1)提升安置质量。坚持发挥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军官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主渠道作用。加强与央属省属企业、市属国有企业的沟通协调,拿出优质岗位接收安置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坚持把安置工作和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结合起来,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和职务职级,树立鲜明的安置导向。对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及时安排上岗,落实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需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按有关规定签订。

(2)规范移交接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军地协作、分级实施、社会参与”的退役军人安置管理体制,指导推进各项安置政策改革探索。建立健全涉及移交安置全过程、各环节的操作规范,规范移交安置工作程序,明确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和责任要求。持续推行“阳关安置”,在符合条件人员优先选岗的基础上按照功绩量化分依序选岗,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落实重点安置对象安置政策,建立退役士兵专项岗位归集制度,营造公平、高效、阳光、廉洁的安置工作环境。

(3)提高安置工作质效。结合实际优化移交安置工作规程,从各个环节优化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推动移交安置工作规范化、高效化、便捷化。推行退役军人接收报到“一站式”服务,实行“一窗受理、联动办理”办事模式,不断压缩办事材料、简化办理程序,不断提高联办事项服务水平。坚持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协同落实机制,推动退役军人各项安置政策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军转干部自主择业的安置办法,切实做好退役金的核算与医疗保障、择业指导和就业培训等保障工作。

3.推进更高质量更加充分

(1)就业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管理。集中组织退役军人开展适应性培训,围绕经济发展趋势、待遇保障、就业政策等内容开展讲座,并对退役军人进行思想政治和择业观念教育,帮助他们尽快实现由军事人才向地方人才的角色转换,顺利融入社会。匹配退役军人需求,加大就业培训力度,积极探索培训新模式,开展“定向式”“定岗式”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坚持“谁培训、谁推荐就业”,压实目标责任,大力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工作落实落细。依靠退役军人孵化基地,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学历教育、职业技能、终身教育培训并行并举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服务。落实退役军人就读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入伍士兵就学相关优惠政策、退役军人就业享受相应扶持政策等规定。

(2)强化退役军人就业指导与服务。开展退役军人专业特长、就业意愿和教育培训需求摸排。每年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或人才推荐会,建立退役军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平台。在人力资源市场以及相关网络平台设立退役军人招聘专区,开展常态化招聘活动,持续扩大高质量就业岗位供给。探索“互联网+”服务模式,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信息发布、典型推介以及线上招聘、异地办理业务等服务。残疾退役军人享受国家就业优惠政策倾斜,待业退役军人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退役军人享受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优先招录待遇。

(3)帮扶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加大对退役军人创业金融和税费优惠政策扶持。按照规定落实退役军人各项就业创业补贴。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免收管理服务费等优质特色金融服务,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优先或专门为退役军人提供优惠和服务,并按规定落实经营场地、水电费用减免、投融资、人力资源、宣传推广等优惠服务。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优先服务,开设退役军人创业证照办理、税费减免等服务“绿色通道”。

4.强化拥军优抚保障

(1)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明确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优抚对象价格补贴发放要求等,提升优抚保障水平,实现由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向提高生活质量转变。建立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做好参战参试等退役人员身份核查认定工作,精准识别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全面准确做好困难帮扶建档立卡工作,逐一细化帮扶措施。在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帮扶援助;对因生活发生重大变故遇到突发性、临时性特殊困难的优抚对象,在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后仍有困难的,按照规定给予必要的帮扶援助。残疾退役军人依法享受抚恤并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抚恤优待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2)强化优抚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与卫健、民政部门联动协作,为优抚对象提供医疗、养老保障服务;实行医疗减免和优惠政策,探索开展退役军人医养结合、医疗养老服务;退役军人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收治或者集中供养孤老、生活不能自理的退役军人。

(3)强化拥军支前保障。紧盯“前线、前沿、前哨”,把服务练兵备战作为拥军支前的主业主责,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建立拥军支前军地协调机构和支前专业工作队伍,拓展社会化拥军的范畴,开展国防动员指挥演练,支持部队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助力巩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进一步主动对接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带着感情和责任办好部队的事、办好军人军属的事,更好满足拥军支前保障需求,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为目标,续写新时代拥军支前新篇章。

5.优化褒扬激励制度

(1)加强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建设。积极为现役军人及家属、退役军人提供主动、有效的服务保障。坚持高标准做好“送喜报”“悬挂光荣牌”工作,规范退役军人回到地方集中欢迎仪式,并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增强仪式感和光荣感。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予以表彰、奖励。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获得表彰、奖励的,退役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2)全面推进尊崇优待建设。加强对退役军人先进事迹的宣传,通过制作公益广告、编制人物传记等方式,弘扬“退役不褪色、退伍不退志”的光荣传统,永葆“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军人本色,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注重发挥退役军人在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和退役军人敬业奉献精神。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以邀请退役军人协助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邀请退役军人参加学校国防教育培训,学校可以聘请退役军人参与学生军事训练。

(3)推进英烈褒扬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英雄烈士祭扫纪念活动,创作和推广以英烈事迹为题材、弘扬英烈精神的优秀文艺作品,弘扬英雄烈士精神。推进军人公墓建设,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去世后,可以安葬在军人公墓。严格落实有关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保护、维护管理政策。

(五)重点工程项目

1.光荣院建设项目

(1)新建理由。项目建设是服务保障体系的需要,该项目是广水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效益十分显著。建成后的广水市光荣院,生态环境优美,绿地景色怡人,配套设施功能完善,是荣誉军人老年人安享晚年理想的生活场所。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保障荣誉军人老年人的生活权益,进一步促进广水市荣誉军人康养事业稳健发展。项目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该项目的实施能继续和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荣誉军人康养事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广水市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切实提高对荣誉军人服务的保障能力和推动退役军人康养事业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项目建设是实现军人愿望的需要。我市重点优抚对象6989人,其中属特困人员72人;建档立卡退役军人23070人。因我市目前无光荣院,绝大多数对象还处于分散供养状态,他们纷纷强烈要求入住光荣院。项目的建设是满足对象入住愿望的一件实事和好事,更是基层党委和政府关心爱护革命功臣的善举。

(2)项目选址

新建光荣院拟选址:应广大道东侧市阳光福利院右侧50米处。交通便利,环境清静优美。

(3)项目规模

广水市光荣院建设项目是一栋集供养对象住宿进餐会议学习、文体娱乐、医疗服务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楼。项目占地面积6000㎡,总建筑面积8250㎡,其中休养院7835㎡、厨房餐厅400㎡、门卫室15㎡,配备150张床位及基本康复辅助器具,并配套供电、给排水、消防、硬化、绿化等基础辅助设施。

(4)设立机构

设立优抚事业单位一个:广水市光荣院,编制人数5名,负责光荣院的日常管理工作。

(5)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在固定资产投资中,土地成本150万元,场地绿化工程费用105万元,场地道路费用14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776万元, 康复辅助器具费用359.16万元,其他费用109.84万元。

(6)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资金筹措方案为:上级补助2250万元,占总投资80%;本级财政自筹250万元,占总投资20%。

2.军供保障设施建设项目

军供站是广水市人民政府支援过往部队的组织机构和战备设施,是拥军工作的第一窗口单位。近年来,由于军供站房屋建设时间长,标准低,不配套,上级基本没有给我站下达大的军供任务,为确保军供应急保障,近年来,市局陆续投入3万余元,对军供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和更新。先后更换了供水管道和照明电线;修缮了多副坏损的门窗玻璃;更换了办公桌椅,添置了空调、制度牌等。当前,随着广水火车站搬迁和国家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迅速发展,广水军供站场地、设施已无法满足部队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和军交运输保障的需要。2016 年,我市在武胜关镇新火车站南侧培龙社区划拨建设用地10亩,用于建设广水新军供站,项目计划总投资 1000 万元。后因军供站机构、人员整体转隶,建设项目批复过期等多种原因导致一直未启动建设。

鉴于我市地理位置特殊,驻军较多,军供接待任务日趋繁重,希望市局寻求市政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给予项目、政策、资金支持,确保军供站尽早开工建设。在武胜关镇新火车站南侧培龙社区新建广水市军用供水站,项目要求:

(1)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669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1490平方米;建设军供保障用房、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6485平方米,其中军供保障房为6层建筑面积5985平方米,辅助用房1层面积500平方米,容积率0.97,建筑密度≤22.3%,绿地率≥27.4%,建筑物高度≤24米,停车位34个,垃圾收集点2个,室外消火栓2个。

(2)项目估算总投资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自筹。

3.军休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加大对军休机构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推进服务用房建设,完善军休机构服务设施,满足军休干部多样化的文化和健身需求,争取省、地领导政策支持,为军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多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理论武装,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健全完善和坚决落实党全面领导退役军人服务事业改革发展的制度机制,确保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积极探索党建和业务工作同向而行、同频共振的方法路径,确保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互促共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退役军人服务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五五”时期退役军人服务事业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

(二)突出法治化建设。为退役军人工作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依法行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建立政策运行评估和督促落实机制,强化政策执行刚性,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退役军人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要定期梳理分析、挂牌督办,做到政策没落实的落实到位,诉求过高的解释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到位。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宣传舆论引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利用“八一”“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结合双拥共建、就业创业、褒扬纪念等工作,推动政策法规进军营、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多渠道宣传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增强退役军人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制定系列宣传片,通过传统媒介和新兴媒体,多平台多频次播放宣传。制定退役军人表彰奖励办法,建立本区域“优秀退役军人典型”资源库,广泛宣传模范退役军人和先进工作单位、先进工作者典型事迹,激励广大退役军人争当先进模范。

(四)强化信息支撑体系。加强退役军人事务电子政务建设,扩展服务功能、服务事项,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实现相关业务一次登录、“一网通办”,以信息化推进相关资源共享和供需有效对接,提高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为提高退役军人保障能力提供支持。探索“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模式,构建综合管理平台。推进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探索档案信息动态化,建设退役军人综合信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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