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旅游投诉典型案例
  • 发布时间:2026-09-20
  • 信息来源:广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 【字体: 大 中 小 】

2026年7月10日,广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姚某在某景区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带客进入景区,涉嫌无证提供导游服务。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启动核查程序。经查,2026年7月9日,姚某在未取得导游证的情况下,为2名游客提供带路、景点讲解等导游服务,以现金方式收取导游服务费共计400元(每人200元)。面对调查,姚某对其未取得合法导游资质、违规承揽导游业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该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2026年7月,广水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于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0元、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此案的查处,依托群众举报深挖内部违规,以案促查整顿景区执业乱象,是我市深化旅游行业乱象整治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我市将以该案为警示,发挥文旅“首席质量官”作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细化联合执法清单,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导游、利用职务之便私带游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推动全市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