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全市文旅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安应委《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提升行动的通知》和随州市旅安委《关于开展文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提升行动的通知》精神,推进全市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着力锻造文旅领域本质安全“硬内核”,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广水文旅行业发展现状与监管实际,现就组织开展本次专项提升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以“存量隐患清仓见底、增量隐患动态清零”为核心目标,聚焦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级民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公共文化场馆、文物建筑及保护单位、旅行社、旅游包车、大型文旅节庆活动等集中破解突出问题,实现“三个全面”目标:
1.主体责任全面夯实。文旅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意识显著提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刚性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整改的主动性、规范性明显增强,内部隐患举报奖励机制普遍建立并运行。
2.风险防控能力跃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完善,露营地、剧本杀等新兴业态,以及大型活动、特种设备、地质灾害、消防安全等领域的风险辨识、评估、预警、管控能力显著提升。
3.事故防控成效彰显。行业事故预防和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实现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双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筑牢文旅防线。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筑牢风险防控根基
1.精准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各类文旅场所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科学评定风险等级,绘制“红、橙、黄、蓝”四色风险空间分布图并公示。重点强化景区地质灾害点、涉水区域、游乐设施,文物建筑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等关键部位的分级管控,明确管控责任人和措施。
2.彻底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全市文旅企事业单位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聚焦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特种设备、食品安全、旅游交通等核心环节,建立“一企一档”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实行“销号管理”。重大隐患按规定挂牌督办,企业建立并落实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
3.强化风险监测预警。A级景区、文博单位加强对重点区域、关键设施实施实时监测预警。针对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及时科学防范。
4.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各文旅企事业单位落实“岗前三分钟”安全教育制度,确保从业人员熟知岗位风险、职责、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定期组织消防疏散、地质灾害避险、特种设备故障等实战化应急演练。
(二)聚焦重点领域攻坚,破解安全突出问题
1. A级旅游景区
(1)地质灾害与涉水安全:重点加强雨雪、汛期等时段山洪、滑坡、泥石流风险排查监测,在危险区域设置标准化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规范水上项目管理,配齐救生设备和专职救生员。
(2)设施设备安全: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日常严格检查和定期检验。加强对玻璃栈道、悬空栈道、蹦极、滑雪、攀岩等高风险项目的安全监管。
(3)消防安全与人流管控:确保消防设施完好、通道畅通,强化林区景区火源管控;建立客流实时监测、预警和应急疏导机制,严防人员聚集踩踏事故
2.文旅场所消防安全
(1)“九小场所”类文旅单位:聚焦小网吧、小娱乐场所等,重点整治违规住人、堵塞消防通道、违规用火用电用气、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等突出问题。
(2)公共文化场馆和文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规定,加强用电管理,强化文物建筑防火措施,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功能完好。
(3)星级饭店、等级民宿:确保消防自动报警、喷淋系统正常运行,疏散指示清晰,客房内安全提示到位。加强厨房油烟道清理和燃气安全管理,定期开展燃气泄漏检测。
3.旅行社和旅游包车安全
(1)各旅行社选择符合资质的旅游车辆和驾驶员,严格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即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
(2)加强导游、领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行程中风险辨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在旅游合同中明确安全责任条款。
4.大型文旅赛事活动安全
(1)大型群众性文旅体活动严格落实审批报备,压实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和场地提供方“三方责任”。
(2)提前开展风险评估,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人流管控、消防、安保等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5.文物安全
(1)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加强日常巡查,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文物盗窃、破坏等违法犯罪行为。
(2)重点做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防雷击、防盗窃工作,完善安防、消防设施并定期检修。
6.新兴业态安全
剧本娱乐场所、露营营地、旅游民宿等新兴业态,落实消防、用电、卫生等安全要求,规范发展。
(三)压实三级责任,构建齐抓共管格局
1.压实管理责任。各文旅企事业单位要将专项提升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细化任务分工,保障安全投入,加强内部督导检查。
2.抓实部门监管责任。市文旅局将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职责,制定专项提升行动实施细则,明确检查标准和整治重点。加强与应急、消防、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3.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各文旅企事业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日常管理。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违法违规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纳入信用惩戒。
(四)强化基础保障,提升安全支撑能力
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配强文旅安全监管力量,组织监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提升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能力和检查执法水平。
2.强化应急准备。各文旅企事业单位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灭火器、急救箱、防汛物资等应急装备储备,定期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提升先期处置和协同响应能力。
3.深化宣传教育。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文旅安全知识,发布安全提示,提高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闭环处置群众诉求,畅通监督渠道
畅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举报渠道,对反映的文旅安全问题线索,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依法处理、按时反馈。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各二级单位、各企业完成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人员。
(二)全面排查与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11月11日至12月20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台账并限期整改;市文旅局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对重点企业、突出问题进行“点对点”督办。
(三)巩固提升与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各二级单位于2025年12月29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监管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文旅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严格督查检查。市文旅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对行动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3.注重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实际问题,切实通过专项行动提升文旅行业整体安全水平,为广水文旅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广水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5年11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