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2023年工作计划
  • 发布时间:2023-05-08
  • 信息来源:广水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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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跨省结算部署在市一医院等医疗机构开通结算异地参保患者住院、门诊、慢性病及6家零售药店异地刷卡结算的基础上,力争年底开通70以上的市直医疗机构和10家以上镇办卫生院的异地结算工作,根据省统一部署,将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品开展异地刷卡结算网点,不断提升医保服务便捷度

(二)深化医保基金监管完善医保监管机制,健全医保领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创新基金监管方式,健全完善智能监控中心建设,挖掘和利用医保大数据,实现对基金使用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智能监控。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推进医药机构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三)做实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在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的基础上,按照统一政策制度、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服务、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六统一”要求,全面启动职工医保市统筹工作。

(四)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对在职职工普通门诊政策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500元部分,在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站)、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0%,基金支付年限额1300元,退休人员起付线下降100元,报销比例上调5个百分点,年限额增加300元,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

(五)探索智能监管应用。通过智能监控系统即“数控”来加强对医疗行为的规范,通过“人控+数控”相结合的模式,强化数据共享和结果运用,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治理水平,实现对医保基金真正有效的监管。

(六)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回应民生需求,推进依申请救助等多种救助方式,做到救助待遇标准只升不降,进一步提高对困难群众的救助便利性。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困难群众有序就医,推进医疗保障、民政、扶贫等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困难群众“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最大限度地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对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全面保障。

(七)加强集采工作管理。加大带量采购力度,加强药械集采平台规范操作培训,积极督促相关配送企业、定点医药机构严格按照集采要求开展工作,对不按要求安全集采和配送的单位采取必要的约谈、通报、查处、公开曝光等手段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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