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征管体制改革部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
一、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年参保一次性缴费制,集中参保缴费期限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外出务工或返乡居民续保缴费可以延长到次年2月28日)。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不按规定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
二、缴费标准
2024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1、普通身份人员每人缴费380元;2、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个人缴费资金由政府全额资助;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每人缴费38元;4.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每人缴费190元;5.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每人缴费330元。同一人员同时符合多种资助缴费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资助,不得重复资助。
三 、缴费方式
1、村(社区)缴费。由村(社区)工作人员通过楚税通、鄂汇办、建行裕农通代缴,或集中到银行网点代缴。
2、代征银行缴费。居民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参保登记时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各网点缴费。
3、楚税通缴费。为了您的方便快捷,请尽量采用楚税通缴费。楚税通不仅能缴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还具备代他人缴费功能,已经成为当前广大居民缴费的首选方式。操作步骤:⑴扫码或通过其他方式下载安装楚税通;⑵首次使用点击“快捷申报”,进入快速注册。选择个人业务用户注册;⑶点击“快捷申报”,进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相应提示完成缴费;缴费后可通过“我要查询”查询缴费状况;⑷点击下方“办税”找出“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获取完税证明。
4、自助办税机或POS机缴费。城乡居民持身份证和银联卡原件,就近到税务分局使用自助办税机或POS机缴费。全市自助办税机设在:①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办税大厅、②应办广安路便民服务中心、③广办公园路办税点、④杨寨方店办税点、⑤长岭旅游休闲街办税点、⑥郝店街办税点。
5、其他方式缴费。还可以通过“鄂汇办”、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网上缴纳。不方便到代征银行和税务分局,又不会使用手机、电脑缴费的,可以持身份证到村(社区)、镇医保服务窗口、子女、亲戚、朋友、熟人处请他人用手机代缴。
广水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水市税务局
电话:0722-3235698 电话:0722-6297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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