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医保局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政策说明
  • 发布时间:2024-03-18
  • 信息来源:广水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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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稳定脱贫户:

(一)医保缴费政策

2022年按160元/人资助,2023年按70元/人资助,2024年按50元/人资助,2025年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

(二)报销政策

1.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与一般人员一样报销,镇办卫生院报销80%左右,市直医院报销70%左右,随州医院报销60%左右,省级医院40%左右。

2.大病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达到1.2万元,纳入大病保险。1.2万元至3万报销60%,3万至10万部分报销65%,10万元以上报销75%,分段报销再相加。

二、三类监测户

(一)医保缴费政策

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等群体过渡期内按个人缴费标准的50%资助。

(二)保险政策

1.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与一般人员一样报销,镇办卫生院报销80%左右,市直医院报销70%左右,随州医院报销60%左右,省级医院40%左右。

2.大病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达到1.2万元,纳入大病保险。1.2万至3万报销60%,3万至10万部分报销65%,10万元以上报销75%,分段报销再相加,年度累计报销费用30万元封顶。

3.医疗救助:

(1)基本救助:政策范围内费用经以上报销后,超过1800元部分报销60%,年度封顶线4万元。

(2)倾斜救助(兜底救助):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基本救助报销后超过7000元的,随州市内保险80%,随州市外省内70%,年度封顶线8万元。

(3)依申请救助:年度内动态新增监测三类对象身份认定前,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报销后超过6000元的部分按照60%报销。年度封顶线4万元。

三、五保、低保对象

(一)医保缴费政策

1.五保对象全额资助

2.低保对象按个人缴费标准的90%定额资助,低于320元按320元资助。

(二)报销政策

1.基本医疗:免住院起付线,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与一般人员一样报销,镇办卫生院报销80%左右,市直医院报销70%左右,随州医院报销60%左右,省级医院40%左右。

    2.大病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达到6000元,纳入大病保险。0.6万至3万报销65%,3万至10万部分保险70%,10万元以上80%,分段报销再相加,不设年度封顶线。

3.医疗救助:

(1)基本救助:政策范围内费用经以上报销后,剩余部分五保、孤儿报销100%,低保报销70%,年度封顶线4万元。

(2)倾斜救助(兜底救助):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基本救助报销后超过5000元的,随州市内倾斜救助80%,随州市外省内70%五保、孤儿不设封顶线,低保年度封顶线8万元。

(3)依申请救助:年度内动态新增监测三类对象身份认定前,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报销后超过6000元的部分按照60%报销,年度封顶线4万元。这个费用指:本年度1月1日至身份认定期间费用。

※基本医疗自付线:乡镇卫生院200元,县级医院500元,市级医院900元,省级1200元,同济、协和(部级)2000元,省外2000元。

(医保局联系电话:0722-32356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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