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药机构,各医保经办机构,各股室、中心:
现将《广水市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学习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广水市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学习
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要求,切实将学习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落到实处,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学习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确保《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落地见效,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1〕1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15号)、《随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随医保发〔2021〕5号)要求。
二、活动时间和范围
4月1日至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学习宣传月活动。
三、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学习宣传《条例》,加强基金监管”。
四、学习宣传内容
(一)开展“五个一”活动。
1、宣传一部《条例》。《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系统学习宣传《条例》,进一步提高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法律意识。采取线上宣传和线下解读相结合的方式,让各类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人员等准确理解每项条款的具体释义,自觉对标,遵纪守法。
2、组织一次专题辅导。市局于4月16日前选派精干力量,组成7个工作专班,完成对全市30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学习贯彻《条例》的学习辅导工作。应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定点零售药店业主集中到市医保局参加学习,广水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定点零售药店业主集中到市二医院,与二医院干部职工一起参加学习宣传活动,其他镇、办定点零售药店业主与所在镇、办卫生院一起参加学习宣传活动,实现两定机构学习宣传《条例》活动全覆盖。
3、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从2020年打击诈骗保案例中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进一步强化打击欺诈骗保的震慑作用,提高群众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
4、开展一次线索征集。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三假”问题,面向社会和媒体公开开展征集“三假”欺诈骗保问题线索,设立征集信箱,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关注医保、踊跃参与管理的良好氛围。
5、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结合“清零行动”和举报线索,以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为重点,坚决查处一批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违法违规案件,持续释放医保基金监管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二)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广水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媒介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宣传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参与到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兑现举报奖励。
(三)全面完成“清零行动”各项工作。根据国家、省、随州市医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全面完成基金监管存量问题“清零行动”,将2019年至2020年12月底前,经飞行检查、信访举报、自查自纠、交叉检查、片区检查、抽查复查等发现但未查处完结的问题,6月底前实现全部查处清零。
五、学习宣传形式
(一)多种形式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着力推陈出新,通过海报、折页、宣传栏、公益广告、情景短片、动漫宣传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形式,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法,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
(二)多种载体宣传。组织媒体集中报道,主动发布新闻线索,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渠道,加强信息公开,构建良好舆论氛围。
(三)贴近实际宣传。深入基层,实现宣传活动全覆盖,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为主要宣传场所,在医院门诊大厅等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播放宣传片。科学、有效组织宣传活动,采取进街道社区、进乡镇集市、进企业、进农村等形式开展集中宣讲、解答群众疑问,提高相关政策措施、法律法规的公众知晓率。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专班。市医保局成立学习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李卫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基金监管股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继俊同志兼任。
(二)明确工作任务。领导小组注重加强谋划,突出重点,及时做好组织动员,确保活动有序进行。基金监管股负责制定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负责学习宣传资料的印制、发放,拟定学习宣传辅导工作专班名单并对接各医药机构,结合学习宣传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各相关股室和中心要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三)集中学习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国家医保局和省医保局组织制作的宣传海报、折页、动漫视频等,认真组织好各类宣传资料的发放、张贴、传送,确保各单位学习宣传活动有资料。要广泛告知举报投诉渠道,学习宣传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利用1个月左右时间,营造全民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及时上报资料。基金监管股负责收集各单位学习宣传活动资料,整理学习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学习宣传工作总结。按照上级要求,将各单位学习宣传活动的有关视频、照片、宣传资料、媒体报道以及学习宣传工作总结及时报送随州市医保局。各医药机构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纳入2021年年度目标责任验收考核。
附:1、广水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学习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学习辅导分组安排
3、广水市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学习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附件1
广水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
学习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 卫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瞿海波 党组成员、副局长
闵文盛 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华军 党组成员
李本金 一级主任科员
陈 奎 一级主任科员
熊庆山 副科级干部
陈 超 副科级干部
成 员:李 斌 办公室负责人
魏建琴 规划财务股负责人
刘章霞 待遇保障股负责人
熊敬桥 医药服务管理股负责人
张继俊 基金监管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金监管股,办公室主任由基金监管股负责人张继俊兼任。
附件2
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学习辅导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 长:李 卫
副 组 长:熊庆山
成 员:吴继明、钱小国
辅导单位:一医院、源生堂医院、民康医院、平安医院
第二组
组 长:瞿海波
成 员:张继俊、刘 佳
辅导单位:二医院、精神病医院、卫校附属医院、关庙卫生院、余店卫生院
第三组
组 长:闵文盛
成 员:熊敬桥、殷红惠
辅导单位:中医院、白泉医院、瑞阳骨科医院、武胜关医院
第四组
组 长:高华军
成 员:余振斌、张心平
辅导单位:妇幼保健院、阳光医院、吴店卫生院、郝店卫生院、蔡河卫生院
第五组
组 长:李本金
成 员:明章龙、李远斌
辅导单位:博爱医院、城郊卫生院、骆店卫生院、陈巷卫生院
第六组
组 长:陈 奎
成 员:蒋志飞、胡 凯
辅导单位:印台医院、南山医院、长岭卫生院、马坪卫生院
第七组
组 长:陈 超
成 员:刘章霞、殷 明
辅导单位:十里卫生院、太平卫生院、李店卫生院、杨寨卫生院
附件3
广水市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学习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序号 | 类 别 | 单位 | 数 量 | 备注 |
1 | 政策信息发布 | 条 | ||
2 | 报刊刊登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专题、系列报道 | 条 | ||
3 | 两定机构访谈 | 场次 | ||
4 | 播放宣传短片 | 条次 | ||
5 | 悬挂宣传专栏 | 个 | ||
6 | 张贴宣传海报 | 张 | ||
7 | 派发宣传资料 | 份 | ||
8 | 制作短视频 | 条 | ||
9 | 制作海报 | 张 | ||
10 | 浏览微博、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次 | 人次 | ||
11 | 网络直播观看人数 | 人次 | ||
12 | 参与宣传活动的定点医疗机构 | 家 | ||
13 | 参与宣传活动的定点药店 | 家 | ||
14 | 定点医疗机构参加学习人次 | 人次 | ||
15 | 定点药店员工参与集中学习人次 | 人次 | ||
16 | 其他统计项 |
广水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印制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