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办、广办城镇户口居民在户籍所在社区申请,填写申请表格,由社区进行初审、公示,符合条件后报所在办事处,由办事处复核后进行公示,符合条件后报住建局住保股,由住建局住保股在进行抽查复核,将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在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进城务工、人才、企事业单位保障对象由住保股直接受理,按政策审核相关佐证,将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在进行公示。以上人员在公示期满后,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对象,进行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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