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清单第27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控不力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广水市住建局办公室电话:0722-6232342.
附件:2024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表
2024年11月7日
2024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表
披露问题 | 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管控不力,有20个项目未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
整改目标 | 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化‘措施,消除环境污染风险隐患。 |
整改时限 | 2024年11月 |
整改措施 | 1.督促各项目按围档标准化、冲洗自动化、降尘喷淋化、道路硬化、裸土覆盖化、垃圾处理规范化的要求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2.推进建筑工地污染防治信息化管理,督促施工项目安装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施。 3.强化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扬尘污染防控,督促施工单位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准入管理。 |
整改完成情况 | 根据监督工作职能和监管范围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渣土外运、水利项目、交通项目、军事用房及其他临时用房、农民自建低层建筑等除外)多轮次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巡查。已督促各项目按扬尘防治‘六化’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21台次、禁止无环保标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施工现场。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