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4015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10-16
  • 信息来源:广水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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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重双、卢艳林等2位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结合会办单位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保障性住房项目储备供应

(一)2024年将建成公租房240套。一是在应办阳光小区建成一栋16层180套公租房(栋号C—4);二是广办蓝天小区1号楼拆除新建一栋11层60套公租房。两栋公租房于6月底前已封顶,正在进行二次结构建设。

(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50套。

(三)阳光小区另储备一块土地,计划建设公租房一栋180套(栋号C—6)。

(四)2010年,在广水芦兴社区征地15亩,用于建设公租房,目前征地款已拨付。

二、确保土地出让毛收入的2.5%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2008年我市启动保障性住房建设以来,市财政局认真执行上级政策,严格落实转移性支付资金,按2.5%的标准计提土地出让收入。

三、将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市财政局认真执行上级政策,严格落实转移性支付资金,将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衷心感谢2位代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也希望你们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监督我局的工作!

主管领导:    梅  瑶       联系电话:6232342

经办人姓名:  杨长旺       联系电话:6899595

邮政编码:4327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1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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