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4-0288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广水市住建局
发文字号
广建发〔2023〕9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1-19
编辑
审核
广水市
关于印发《广水市城区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 用水用气接入工程“零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1-19
  • 信息来源:广水市住建局
  • 【字体:

各供水公司、燃气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水市城区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水用气接入工程“零投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水市发展和改革局

广水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516

广水市城区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

用水用气接入工程“零投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1〕88号)、《关于印发随州市中心城区红线外用户用水用气零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随建文〔2023〕4号)有关精神和广水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要求,切实降低用户用水用气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提升用户满意度和获得感,现就实现广水市城区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水用气接入工程(以下简称用水用气工程)“零投资”,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2023年1月1日起,广水市城区供水供气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具备安装条件的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公共管网的用水用气接入工程建设实现“零投资”。

二、报装服务边界

在已配套城市市政公用管道范围内,从市政公用管道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的外线接入为报装范围。供水、供气企业的投资界面必须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红线外连接工程由供水、供气企业负责实施,用户“零成本”不需要投资。施工结束后,供水、供气企业按指定标准恢复市政道路和园林绿化。

用户另提出将用户产权内或红线区划内配套管线的设计和施工委托供水、供气企业实施的,属于报装延伸服务,不计入报装环节、时间。对企业新装、扩容供水接入项目一律免费安装。报装延伸服务的项目,由供水供气企业自主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及时将实质性服务内容、服务时效、收费成本、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依法公示,价格(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接受行业部门监督管理。供气企业不得凭借其提供公共服务的优势地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延伸服务,收取任何未予公示的费用。

三、工作流程

(一)免费申请。用户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供水供气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各营业网点等方式提出用水用气接入申请。

(二)方案确定。接到申请后,供水供气企业实行主动上门,主动对接掌握用户用水、用气需求,完成现场勘察,提供咨询服务,启动方案编制。供水供气企业按照“水电气网接入联动报装”要求,以一张表格形式申请相关部门并联审批,完成前置服务。

(三)组织施工。在已配套城市市政公用管道范围内,供水供气按照“100”(即1个环节、零材料、零费用)标准,实现报装即通水、气,工程开挖等手续实行并联审批。

(四)经费来源。在已配套城市市政公用管道范围内,供水供气企业提供用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水用气接入服务,相关费用供水供气企业原则纳入年度预算内,不另行单独结算支付

(五)质量安全监管和竣工验收。供水供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程序,主动接受行业监管,积极协调、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通水、通气。

附图:1.用户水、气报装区域示意图

      2.用户水、气报装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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