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下达我市2023年耕地保护专项资金157万元,我市按照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耕地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环发〔2022〕1号 )的文件要求。已全部专项拨付各镇(办)村用于农田基础设施修缮、后期管护及耕地保护宣传工作。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