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根据鄂财环发[2024]22号文件,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54万元(其中:地质灾害隐患点日常巡查排查34万元,地质灾害基础能力建设补助20万元),已支出34.6928万元,剩余19.3072万元。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和"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的作用,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减少和消除地质灾害险情,我局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厅湖北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重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环发(2023)47号)文件要求,现申请拨付:壹拾玖万叁仟零柒拾贰元整(¥19.3072万元)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服务、能力建设、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群专结合"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资料附后)。
特此专函。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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