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8日之前) 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
联系方式:0722-6298009
序号 | 登记 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 用途 | 备注 |
1 | 王小五 | 宅基地使用权 | 广水市十里街道办事处殷家新屋村三组 | 421381002209JC03053F99990001 | 土地/房屋 73.85/65.12 | 住宅 | |
2 | 郑从元 | 宅基地使用权 | 广水市长岭镇白果树二组 | 421381103206JC02032F00010001 | 土地/房屋 108.36/108.36 | 住宅 | |
3 | 李宜朗 | 宅基地使用权 | 广水市长岭镇红寨树八组 | 421381103238JC08195F00010001 | 土地/房屋 126.94/126.94 | 住宅 |
登记机构:(印章)
2025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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