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政征告字(202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我市兴建交通基础设施需求,拟对农民集体土地实施征收,现就征收广水市三李线化工产业园改扩建工程地块有关事项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广水市十里街道办事处十里社区居民居委会、灵台山村、双畈村等1个办事处3个村(社区)。土地面积7.6244公顷,其中农用地7.5938公顷(耕地5.6648公顷),建设用地0.0306公顷。具体范围以本项目勘测定界图标定的范围和技术报告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因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的安排
即日起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现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开展调查。土地现状调查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安排
委托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征收土地的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应停止办理拟征地范围内的有关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新建、抢建(构)筑物、抢栽抢种农作物等附着物,违反规定抢建抢种抢栽的,一律不予办理补偿登记和补偿安置。
本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告限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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