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相关要求,现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面向社会发布收回收购土地征集公告。
本次主要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房地产用地,以及其他符合收回收购条件的土地。2024年11月7日之后供应的土地不列入存量闲置土地范围。优先支持成熟度高、操作性强、风险低、能够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
请有意愿的企业或个人于2025年3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递交《收回收购土地申请书》。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申请书寄至: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山三环路652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17时。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9****4468
发布机构: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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