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公示(广自然资规执罚[2025]25号)
  • 发布时间:2025-11-28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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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广自然资规执罚〔2025〕25号

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北关村陈**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

陈**于2021年对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北关村的老旧房屋开展恢复性建设,建设过程中未按照规划许可批准进行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1.对当事人超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的122.29㎡(砖木结构33.19㎡,混合结构89.1㎡),按照工程造价68900元的5%处以罚款:68900X5%=3445(保留两位,大写:叁仟肆佰肆拾伍元整)。

2.责令当事人陈**限期改正,完善相关手续。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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