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标准参照执行省自然资源厅《湖北省自然资源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办法(试行)》《湖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清单(试行)》的通知,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自然资源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办法及不予处罚清单(试行)的通知。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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