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5-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 发布时间:2025-05-06
  • 信息来源: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
  •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推进和规范广水市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5-2035)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工作,了解公众对该开发区规划建设及发展历程中存在问题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广水市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5-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文本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阶段将在听取公众和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名称:广水市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5-2035)

(二)规划范围:本次规划位于广水市十里街道南部应山河以东一公里位置,范围东至汪家店塆,西侧以三李线东700米为界,南至神仙坡,北侧以程家湾为界,用地面积为33.44公顷。

(三)规划期限:规划近期为2025年2030年,远期为2031年2035年。

(四)规划发展目标:以园区良好的自然条件和区位条件为基础,通过整合周边产业和景观资源,把握政策,深入市场,建成国内领先的化工园区,为各类企业集聚化发展提供一流的物质和精神平台。围绕园区建设任务中最为核心的功能,规划将主要目标分为四个子目标:

(1)低碳生产;(2)绿色园区;(3)示范带动;(4)综合服务

二、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1、大气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规划近期及远期评价范围内各保护目标和网格计算点SO2、NO2、PM10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叠加现状值后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VOCs叠加现状值后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

根据预测可知,规划园区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地表水影响分析

规划园区废水经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出水水质可以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本次评价引用《广水市化工园区5000t/d工业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号:随环建审〔2023〕7号)中的相关预测结果,规划园区对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声环境影响分析,在采取合理噪声控制措施的前提下,规划园区建设及运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严格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坚持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加强固废环境管理。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通过妥善处置或利用后,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分渠道、分类回收,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园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应严格管理,落实转运联单制度,依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统一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经合理处置后,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在本次预测评价方案条件下,在污染防渗措施有效情况下(正常工况下),污水处理区对区域地下水质影响较小;在污染防渗措施局部失效发生泄漏的情况下(非正常工况),会在园区及周边一定范围内对地下水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对比《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污染物在非正常状况发生后园区地下水水质不会超标,但需要较长时间恢复至背景水平,因此应尽量避免非正常状况发生。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土壤环境影响分析,在园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土壤污染途径防治手段得当、可靠的情况下,规划园区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7、生态影响分析

根据生态环境影响分析,规划园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8、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环境风险影响分析,规划园区在严格企业环境风险准入、落实企业及园区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园区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9、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社会环境影响分析,规划园区对社会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10、累积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累积环境影响分析,规划园区产生的累积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广水市化工园区能够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规划总体发展目标、发展定位、用地布局、功能分区等基本合理。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制约因素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及环境风险,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一定的生态环境问题,在采纳本评价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严格落实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适时开展跟踪监测和评价,并采取改进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或减缓。

经综合分析,规划园区在拟定的区域内开发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实施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广水市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5-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广水市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5-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Ums-h82mKnAZ_nxFcebxA

提取码:w4h6

五、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湖北广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信地址:随州市广水市十长路行政服务中心特8号

联系人:李荣利

联系电话:13177190930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武汉同创致远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御景名门2栋-2102室

联系人:崔凯

联系电话:027-87789897

电子邮箱:756985745@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25年5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