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鄂人社奖〔2023〕40号)规定,经初步审核,我市拟推荐广水市宝利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杨月同志申报省环境保护政府奖(个人)。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0日至1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分局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请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或在公示期外提出异议的,将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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