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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
  • 发布时间:2025-02-14
  • 信息来源:广水市环境监测站
  • 【字体:

按照《2024年随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我局对本市区域范围内环境空气、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城市环境噪声等环境要素开展了例行监测,现将我市2024年环境质量有关情况公报如下。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一)河流

2024年,我市应山河应山断面、广水河广水断面、府河平林断面、澴水孝昌王店4个省控及以上河流监测断面年均水质类别均在Ⅲ类及以上,水质达标率为100%。

其中,地表水国考断面府河平林、澴水孝昌王店年均水质类别均为Ⅲ类,达到国家考核要求;湖北省跨界断面考核中,澴水孝昌王店达标率为83.3%,为考核“合格”断面;府河平林达标率为91.7%,为考核 “优秀”断面。

(二)主要水库

2024年,我市省控监测点徐家河水库库心、出口水质均为Ⅱ类,符合功能区控制目标。

2024年度地表水省控、国控断面水质状况见表1。

表1  2024年度省控、国控断面水质状况统计表

月份

省控断面水质类别

(超标因子)

国控断面水质类别

(超标因子)

应山河

应山

广水河

广水

徐家河水库库心

徐家河水库出口

府河平林

澴水孝昌王店

1

2

3

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

4

5

6

化学需氧量

7

高锰酸盐指数

高锰酸盐指数

8

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

高锰酸盐指数

9

10

11

12

年均水质类别

跨界断面考核达标率(%)

/

/

/

/

91.7

83.3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2024年,我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包括许家冲水库、飞沙河水库、花山水库、霞家河水库、黑洞湾水库、徐家河水库马坪水源地、徐家河水库长岭水源地,水质均为Ⅲ类及以上,达标率均为100%,水质保持稳定。各水源地水质状况见表2。

表2  2024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统计表

季度

水源

地名称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水质类别

达标率(%)

水质类别

达标率(%)

水质类别

达标率(%)

水质类别

达标率(%)

许家冲水库

100

100

100

100

飞沙河水库

100

100

100

100

花山水库

100

100

100

100

霞家河水库

100

100

100

100

黑洞湾水库

100

100

100

100

徐家河水库长岭水源地

100

100

100

100

徐家河水库马坪水源地

100

100

100

100

三、环境空气质量

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采用自动监测站数据。2024年全年总天数366天,我市自动站取得有效数据天数359天,根据监测数据统计,空气质量状况为优的天数78天,占比21.7%;为良的天数231天,占比64.3%;为轻度污染的天数45天,占比12.5%;为中度污染的天数4天,占比1.1%;重度污染天气1天,占比0.3%。其中PM2.5年均浓度38.2ug/m3,全年优良天数比例86.1%。全年优良天数309天,较上年增加9天,优良天数比例较上年增加3.0个百分点。

2024年度各空气质量状况类别占比见图1。

图1  2024年度空气质量状况类别占比图

环境空气各项指标年均值浓度如下:

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5微克/立方米,同比2023年下降28.6%。

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同比2023年下降12.5%。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同比2023年下降10.7%。

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38.2微克/立方米,同比2023年下降7.3%。

一氧化碳: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值为1.2毫克/立方米,同比2023年上升9.1%。

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值为152微克/立方米,同比2023年下降1.3%。

各监测因子年均浓度与上年同比见图2。

图2  2024年度各监测因子年均浓度与上年同比对照图

四、城市声环境

  1.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

2024年,广水市城区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96.4%,较2023年下降3.6个百分点;夜间达标率96.4%,较2023年上升32.1个百分点。

(二)区域环境噪声

2024年,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4dB,较2023年下降2.5 dB,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为二级,评价结果为“较好”。

(三)道路交通噪声

2024年,城区交通干线噪声加权平均值65.9分贝,较2023年下降0.4dB,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评价为结果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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