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村民朋友:
为有效管控林区野外用火,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更好地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镇政府决定对违规野外用火实行有奖举报。
一、举报范围:1、野外烧田埂、稻草、秸秆的。2、违规在林区用火,导致发生森林火灾的。3、其他具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的用火行为。
二、举报方式:1、举报人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的方式进行举报,要求实名举报(实行单线举报,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有条件的情况下通过照片和视频保留证据。
三、举报奖励:凡提供野外用火和森林火灾举报线索,经查实的。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300-500元,举报违规用火导致森林火灾达30亩以上,提供证据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多人先后提供同一举报线索的,奖励最先提供线索的举报人。
四、举报电话:闻主任:15586690031
五、补充说明:对捏造歪曲事实,自导自演等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举报电话仅一名工作人员受理,对举报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透露举报人信息的工作人员, 严肃查处,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严厉依法予以打击。
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发现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及时举报,共同维护我镇森林资源。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广水市蔡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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