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河镇甸子山社区政务服务事项
办
事
指
南
2021年7月
公告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窗口工作人员指导办理
(2)网上办理:浏览器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右上方登录账号(先注册账号),首页上方选择定位: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蔡河镇人民政府—甸子山社区,点击页面上方“个人服务”,点击“按主题分类”,选择自己需要办理的事项,点击“在线办理”。即可线上申请。
(3) 值班电话:18372213287
(4) 监督电话:0722—6891111
社区或村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1版)
序号 | 实施部门 | 事项名称 | 办理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页码 |
1 | 公安部门 | 交通安全宣传 | 交通安全宣传 | 公共服务 | 5 |
2 | 民政部门 | 农村留守儿童信息采集 | 农村留守儿童信息采集 | 公共服务 | 6 |
3 | 民政部门 | 困境儿童信息登记 | 困境儿童信息登记 | 公共服务 | 7 |
4 | 民政部门 | 老年人福利补贴政策宣传咨询 | 老年人福利补贴政策宣传咨询 | 公共服务 | 8 |
5 | 民政部门 | 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咨询 | 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咨询 | 公共服务 | 9 |
6 | 民政部门 | 特困人员认定(协办) | 特困人员认定(协办) | 公共服务 | 10 |
7 | 民政部门 | 农村留守妇女信息采集 | 农村留守妇女信息采集 | 公共服务 | 11 |
8 | 民政部门 | 农村留守老人信息采集 | 农村留守老人信息采集 | 公共服务 | 12 |
9 | 民政部门 | 出具公民办理收养证明 | 出具公民办理收养证明 | 公共服务 | 13-14 |
10 | 民政部门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协办)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协办) | 公共服务 | 15-16 |
11 | 民政部门 |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协办) |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协办) | 公共服务 | 17 |
12 | 民政部门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协办)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协办) | 公共服务 | 18 |
13 | 司法部门 | 人民调解 | 人民调解 | 公共服务 | 19-20 |
14 | 司法部门 | 村(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管理 | 村(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管理 | 公共服务 | 21 |
15 | 财政部门 | 财政惠民政策宣传 | 财政惠民政策宣传 | 公共服务 | 22 |
16 | 人社部门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公共服务 | 23 |
17 | 人社部门 | 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 信息变更 | 公共服务 | 24 |
18 | 人社部门 | 单位信息审核 | 公共服务 | 25 | |
19 | 人社部门 | 岗位信息审核 | 公共服务 | 26 | |
20 | 人社部门 | 职业介绍 | 职业介绍 | 公共服务 | 27 |
21 | 人社部门 | 职业指导 | 职业指导 | 公共服务 | 28 |
22 | 人社部门 | 创业开业指导 | 创业开业指导 | 公共服务 | 29 |
23 | 人社部门 | 职业资格证书查询 | 职业资格证书查询 | 公共服务 | 30 |
24 | 人社部门 |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公共服务 | 31 |
25 | 住建部门 | 农村危旧房改造对象申报 | 农村危旧房改造对象申报 | 公共服务 | 32 |
26 | 农业农村部门 | 出具农村村民建房书面意见(农村个人建房用) | 出具农村村民建房书面意见(农村个人建房用) | 公共服务 | 33 |
27 | 农业农村部门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调解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调解 | 公共服务 | 34 |
28 | 农业农村部门 | 村民(居民)建房受理、申报、查勘 | 村民(居民)建房受理、申报、查勘 | 公共服务 | 35 |
29 | 农业农村部门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办理变更事项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办理变更事项 | 公共服务 | 36 |
30 | 农业农村部门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申报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申报 | 公共服务 | 37 |
31 | 农业农村部门 |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申请 |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申请 | 公共服务 | 38 |
32 | 农业农村部门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备案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备案 | 公共服务 | 39-40 |
33 | 农业农村部门 |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服务 |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服务 | 公共服务 | 41-42 |
34 | 卫健部门 | 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 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 公共服务 | 43 |
35 | 卫健部门 | 人口计生政策宣传 | 人口计生政策宣传 | 公共服务 | 44 |
36 | 卫健部门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 公共服务 | 45 |
37 | 卫健部门 | 健康教育 | 健康教育 | 公共服务 | 46 |
38 | 卫健部门 |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 公共服务 | 47 |
39 | 卫健部门 | 孕产妇健康管理 | 孕产妇健康管理 | 公共服务 | 48 |
40 | 卫健部门 | 老年人健康管理 | 老年人健康管理 | 公共服务 | 49 |
41 | 卫健部门 | 老年人权益保障 | 老年人权益保障 | 公共服务 | 50 |
42 | 退役军人部门 | 退役军人信息采集 | 退役军人信息采集 | 公共服务 | 51 |
43 | 退役军人部门 | 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宣传咨询 | 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宣传咨询 | 公共服务 | 52 |
44 | 应急部门 | 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发放 | 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发放 | 公共服务 | 53 |
45 | 市场监管部门 | 农村(社区)集体聚餐申报 | 农村(社区)集体聚餐申报 | 公共服务 | 54 |
46 | 广电部门 | 农村智能广播网(村村响)使用和管护 | 农村智能广播网(村村响)使用和管护 | 公共服务 | 55 |
47 | 人民武装部门 | 兵役登记服务 | 兵役登记服务 | 公共服务 | 56 |
48 | 残联部门 | 残疾人法律政策宣传咨询 | 残疾人法律政策宣传咨询 | 公共服务 | 57 |
49 | 残联部门 | 残疾人证首次申领(协办) | 残疾人证首次申领(协办) | 公共服务 | 58 |
50 | 残联部门 | 残疾人证换证(协办) | 残疾人证换证(协办) | 公共服务 | 59 |
51 | 残联部门 | 残疾人证补领(协办) | 残疾人证补领(协办) | 公共服务 | 60 |
52 | 残联部门 | 残疾人证变更(协办) | 残疾人证变更(协办) | 公共服务 | 61 |
53 | 残联部门 | 残疾人证迁移(协办) | 残疾人证迁移(协办) | 公共服务 | 62 |
54 | 残联部门 | 残疾人证注销(协办) | 残疾人证注销(协办) | 公共服务 | 63 |
第一项办事指南 | |
事项名称 | 交通安全宣传 |
法律依据 |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13年11月29日修订版)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其他组织,行政机关,事业法人,企业法人 |
申请条件 | 本事项无相关条件限制 |
申请资料 | 无 |
申请程序 | 公示:符合交通安全法规 |
办理方式 | 1.线上办理:浏览器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右上方登录账号(先注册账号),首页上方选择定位: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蔡河镇人民政府—甸子山社区,点击页面上方“个人服务”,点击“按主题分类”,选择“交通安全宣传”,点击“在线办理”。即可线上申请。 2.线下办理:办理地址为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蔡河镇甸子山社区便民服务室; 联系人:方晓涛, 联系电话:18372213287.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结果 | 在公众场所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在交通路口进行交通行为劝导 |
第二项办事指南 | |
事项名称 | 农村留守儿童信息采集 |
法律依据 | 1.《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 2.《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6〕37号 |
申请条件 | 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
申请资料 | 无 |
申请程序 | 1、申请: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审核: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对于登记的信息予以核查。 3、办结:县民政部门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
办理方式 | 1.线上办理:浏览器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右上方登录账号(先注册账号),首页上方选择定位: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蔡河镇人民政府—甸子山社区,点击页面上方“个人服务”,点击“按主题分类”,选择“农村留守儿童信息采集”,点击“在线办理”。即可线上申请。 2.线下办理:办理地址为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蔡河镇—甸子山社便民服务室; 联系人:方晓涛, 联系电话:18372213287 |
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结果 | 录入三留守系统,做好跟踪观察。 |
第三项办事指南 | |
事项名称 | 困境儿童信息登记 |
法律依据 | 1、《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 2、《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6〕103号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申请条件 | 处于困境的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
申请资料 | 无 |
申请程序 | 1、申请:困境儿童,指处于困境的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2、受理:镇级民政办核查是否属实。 3、审查:县级民政局审查。 |
办理方式 | 1.线上办理:浏览器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右上方登录账号(先注册账号),首页上方选择定位: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蔡河镇人民政府—甸子山社区,点击页面上方“个人服务”,点击“按主题分类”,选择“困境儿童信息登记”,点击“在线办理”。即可线上申请。 2.线下办理:办理地址为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蔡河镇—甸子山社区便民服务室; 联系人:方晓涛, 联系电话:18372213287 |
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结果 | 符合条件录入系统,跟踪随访 |
第四项办事指南 | |
事项名称 | 老年人福利补贴政策宣传咨询 |
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主席令第72号 2.《财政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财社〔2014〕113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申请条件 | 需要申请老年人福利补贴的个人。 |
申请资料 | 无 |
申请程序 | 1.受理:电话咨询、网上咨询、现场咨询,做好来信来访记录,能现场解答的及时解答,不能现场解答的约定时间解答。及时向群众做好政策宣传。 2.办结:对群众的咨询有记录有回复有反馈 |
办理方式 | 1.线上办理:浏览器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右上方登录账号(先注册账号),首页上方选择定位: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蔡河镇人民政府—甸子山社区点击页面上方“个人服务”,点击“按主题分类”,选择“老年人福利补贴政策宣传咨询”,点击“在线办理”。即可线上申请。 2.线下办理:办理地址为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蔡河镇—甸子山社区便民服务室; 联系人:方晓涛, 联系电话:18372213287 |
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结果 | 为群众答疑解惑,让群众满意。 |
第五项办事指南 | |
事项名称 | 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咨询 |
法律依据 |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鄂政发〔2013〕18号 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4〕37号 4.《湖北省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鄂民政发[2014]78号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申请条件 | 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申请资料 | 无 |
申请程序 | 1、受理:电话咨询、网上咨询、现场咨询,做好来信来访记录,能现场解答的及时解答,不能现场解答的约定时间解答。及时向群众做好政策宣传。 2、办结:对群众的咨询有记录有回复有反馈 |
办理方式 | 1.线上办理:浏览器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右上方登录账号(先注册账号),首页上方选择定位: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蔡河镇人民政府—甸子山社区,点击页面上方“个人服务”,点击“按主题分类”,选择“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咨询”,点击“在线办理”。即可线上申请。 2.线下办理:办理地址为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蔡河镇—甸子山社区便民服务室; 联系人:方晓涛, 联系电话:18372213287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结果 | 为群众答疑解惑,让群众满意。 |
第六项办事指南 | |
事项名称 | 特困人员认定(协办) |
法律依据 | 《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申请条件 |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等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
申请资料 | 1.特困人员认定审核审批表 2.户口本 3.身份证复印件 4.残疾证 5.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服务协议 6.城乡特困人员入户调查表 |
申请程序 | 1.受理: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审核: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开具证明;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提出“不同意”的审批意见,口头告知申请人。 3、审批:对准予行政许可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4、办结:名单确认。 5、送达:县(市区)民政部门办理办理供养。 |
办理方式 | 1.线上办理:浏览器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右上方登录账号(先注册账号),首页上方选择定位: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蔡河镇人民政府—甸子山社区,点击页面上方“个人服务”,点击“按主题分类”,选择“特困人员认定(协办)”,点击“在线办理”。即可线上申请。 2.线下办理:办理地址为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蔡河镇—甸子山社区便民服务室; 联系人:方晓涛, 联系电话:18372213287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结果 | 1、符合条件的,发给特困供养证;2、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 |
第七项办事指南 | |
事项名称 | 农村留守妇女信息采集 |
法律依据 | 《民政部等13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86号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申请条件 | 农村留守妇女是指丈夫在本市区域外务工连续务工六个月以上的妇女 |
申请资料 | 无 |
申请程序 | 1、受理:农村地区丈夫外出后单独或与其他家庭成员居住在户籍地的妇女。 2、审核:村社区将采集的信息,上报镇民政办公室。 3、办结:县民政部门审核。 |
办理方式 | 1.线上办理:浏览器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右上方登录账号(先注册账号),首页上方选择定位: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蔡河镇人民政府—甸子山社区,点击页面上方“个人服务”,点击“按主题分类”,选择“农村留守妇女信息采集”,点击“在线办理”。即可线上申请。 2.线下办理:办理地址为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蔡河镇—甸子山社区便民服务室; 联系人:方晓涛, 联系电话:18372213287 |
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结果 | 录入三留守系统,做好跟踪观察 |
第八项办事指南 | |
事项名称 | 农村留守老人信息采集 |
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主席令第72号 2、《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民发〔2017〕193号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申请条件 | 农村留守老人,指子女长期(半年以上)离开农村户籍地务工,身边没有赡养人或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含一般农户),不含五保老人和失独老人。 |
申请资料 | 1、身份证 2、农村留守老人信息采集登记表 |
申请程序 | 1、受理: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农村留守老人条件,属于标准范畴应当登记 2、审核:对于登记的信息予以核查,属于条件的予以确认 3、办结: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
办理方式 | 1.线上办理:浏览器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右上方登录账号(先注册账号),首页上方选择定位: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蔡河镇人民政府—甸子山社区,点击页面上方“个人服务”,点击“按主题分类”,选择“农村留守老人信息采集”,点击“在线办理”。即可线上申请。 2.线下办理:办理地址为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蔡河镇—甸子山社区便民服务室; 联系人:方晓涛, 联系电话:18372213287 |
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结果 | 登记在册, 录入三留守系统 |
第九项办事指南 | |
事项名称 | 出具公民办理收养证明 |
法律依据 | 1、《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14号 2、《民政部关于规范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收养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06号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申请条件 | (一)同时具备下述四个条件的公民可以收养1名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包括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1.年满30周岁;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子女;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要相差40周岁。有子女或已收养过子女的公民,同时具备前3项条件的,可以收养福利院抚养的弃婴、儿童;(二)同时具备下述三个条件的公民可以收养14周岁以下的孤儿。 1.年满30周岁;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 (三)同时具备下述四个条件的公民可以收养1名18周岁以内的三代以内同辈血亲关系的子女: 1.年满30周岁;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四)继父或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18周岁以内的继子女。有配偶者收养的,须夫妻共同收养 。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须经其本人同意 。 (五)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申请资料 |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复印件 |
申请程序 | 1、申请:区分收养登记类型,查验当事人证件和证明材料,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询问或者调查当事人的收养意愿、目的和条件,告知收养登记的条件和弄虚作假的后果。 2、受理:根据申请材料对本期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审批: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开具证明;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提出“不同意”的审批意见,口头告知申请人。 4、决定:开具证明 |
办理方式 | 1.线上办理:浏览器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右上方登录账号(先注册账号),首页上方选择定位: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蔡河镇人民政府—甸子山社区,点击页面上方“个人服务”,点击“按主题分类”,选择“出具公民办理收养证明”,点击“在线办理”。即可线上申请。 2.线下办理:办理地址为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蔡河镇—甸子山社区便民服务室; 联系人:方晓涛, 联系电话:18372213287 |
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结果 | 开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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