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衔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2〕71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2号)、《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以奖代补”项目的方案(试行)的通知〉》鄂乡振发〔2022〕11号、《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提前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第一批)分配方案》(广乡振发〔2023〕1号)、《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提前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第二批)分配方案》(广乡振发〔2023〕4号)文件要求,现对蔡河镇2023年度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村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进行拨付,每个试点村10万元。
2023年,广水市委确定的十个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项目,要严格执行鄂乡振发〔2022〕11号文件要求,在规定范围内确定实施项目,在项目实施全过程贯彻“共同缔造”理念,要体现出群众全过程参与项目建设管理。并按“一本通”要求整理好项目相关资料,做好资金绩效评价迎检工作。
附件:2023年提前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第二批)分配方案
蔡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2日
附件
2023年提前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第二批)分配方案
序号 | 项目 类别 | 建设内容及效益 | 建设地点 | 投入资金(万元) | 责任人 | 是否是项目库中的项目 | |||||||
镇办名 | 村名 | 总投资 | 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安排 | 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安排 |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 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补助 | 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扶持 | 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 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贴息 补助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任 务 | ||||||||
合计 | 10 | 10 | |||||||||||
1 | 支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村项目 | 发展产业 | 蔡河镇 | 麻稂市村 | 10 | 10 | 伍*春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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