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情形: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债券、互联网金融资产等资产总值人均低于当地2倍年低保标准;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普通摩托车、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除外)、船舶等;
4.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仅有1套住房或无房,或有2套住房且人均建筑面积不高于上年度我省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1.5倍,住房包括产权住房、宅基地住房等;
5.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累计不得超过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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