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议事会
主 任:朱贵生
副主任:汪维华
成 员:朱贵生、汪维华、吴月明、张顺芳、胡汝国、胡汝珍、吴炳德、杨修林、胡家全、胡家运、李永华
职责和任务
(1)村民议事会职责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
权,向全体村民负责。
(2)讨论决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
(3)定期听取和审议村委会的工作报告,监督村委会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的决议。
(4)听取村委会的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两委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监督。
(5)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村党组
织、村委会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
(6)协助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委会依法管理村集体所有土地、林地、水利设施和其它公共财产,监督村集体财务的收支使用情况。
(7)监督村委会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搞好本村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8)监督村委会调解民事纠纷,协调和解决本村村民之间的利益矛盾和问题,促进村民之间的和睦相处。
(9)大力提倡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俭办,反对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1O)议事会成员可应邀参加村党组织、村委会召集的有关会议,必须按时参加议事会召开的所有会议。
议事办法
(1)村民议事会会议由议事会主任负责主持召开,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果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召开,会议议题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民议事会成员或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联名提出,由村党组织书记把关。
(2)召开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的议事会员赞成,才能生效。对争议较大的议题,应提交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表决。议事会召集的所有会议允许村民列席旁听,但旁听人没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3)村民议事会会议由议事会主任主持,主持人宣布会议制度,分配发言,提请表决,维持秩序,执行程序,主持人在主持期间不得发表意见,不得总结议事会成员的发言。
(4)会议讨论内容应当有一个或几个明确的议题,议题必须具体、明确、可操作。
(5)发言人要逍守会场纪律,对会议议题应表明赞成或反对,说明理由,讨论问题不能跑题。
(6)主持人应尽可能让不同意见的发言人轮流发言,以便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7)主持人提议举手表决时,主持人个人应最后表决。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