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双岗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镇提出居民小组设立(调整)申请。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审核,同意双岗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7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附件:双岗社区居民小组辖区范围示意图(附示意图)
广水市城郊街道办事处
2026年10月11日
双岗社区居民小组辖区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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