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度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除参加职工医保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在校大学生、普通中小学校学生、中职学校学生、特殊教育学生、学龄前儿童、外地户籍在我市暂住人员)。参保人员不能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
二、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有哪些相关规定?
1、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居民,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或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就近到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村(社区)、镇办医保服务中心、广水市政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也可以通过“鄂汇办”、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办理。
2、居民医保登记信息错误、不完整、发生变化或参保信息暂停的,应就近在广水市内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村(社区)、镇办医保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修正补录或变更。参保信息暂停的可以通过“鄂汇办”、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恢复。
3、广水市内的在校学生随父母家庭所在地参保缴费。
4、新生儿出生当年可在父母参保地或新生儿落户地参加居民医保,免缴当年参保费用。(取消了90天限制)
5、复转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因离职等原因由参加职工医保转为参加居民医保的务工人员、动态新增低收入人口可以中途参保,除以上情况外逾期不再征收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
三、什么时候缴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实行年参保一次性缴费制,集中参保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外出务工或返乡居民续保缴费可延长到次年2月28日)。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不按规定缴费的不得享受。已缴费的城乡居民无特殊情况不得要求退还保费。
四、今年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鄂医保发[2023]38号文件规定,202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如下:
1、普通身份人员每人缴费380元。
2、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个人缴费资金由政府全额资助。
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每人缴费38元。
4、纳人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每人缴费190元。
5、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每人缴费330元。
同一人员同时符合多种资助缴费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资助,不得重复资助。
五、缴费方式有哪些?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统一由广水市税务局负责征收,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缴费:
1、村(社区)缴费。由村(社区)工作人员通过楚税通、鄂汇办、建行裕农通代缴,或集中到银行网点代缴。
2、代征银行缴费。居民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参保登记时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各网点缴费。
3、楚税通缴费。为了您的方便快捷,请尽量采用楚税通缴费。楚税通不仅能缴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还具备代他人缴费功能,已经成为当前广大居民缴费的首选方式。操作步骤:(1)扫码或通过其他方式下载安装楚税通;(2)首次使用点击“快捷申报”,进入快速注册。选择个人业务用户注册;(3)点击“快捷申报”,进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相应提示完成缴费;缴费后可通过“我要查询”查询缴费状况;(4)点击下方“办税”找出“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获取完税证明。
4、自助办税机或 POS 机缴费。城乡居民持身份证和银联卡原件,就近到税务分局使用自助办税机或POS机缴费。全市自助办税机设在:①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办税大厅、②应办广安路便民服务中心、③广办公园路办税点、④杨寨方店办税点、⑤长岭旅游休闲街办税点、⑥郝店街办税点。
5、其他方式缴费。通过电子税务局或手机安装“鄂汇办”、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缴费。不方便到代征银行或税务分局,又不会使用手机、电脑缴费的,可以持身份证到村(社区)、镇医保服务窗口、子女、亲戚、朋友、熟人处请他人代缴。
六、2024 年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有哪变化?
1、门诊统筹待遇年度封顶线将有大幅提升。
2、门诊慢特病病种将增加到37种,较2022 年增加了12种,同时门诊慢特病起付线、封顶线将进一步调优。
3、异地就医备案更加便捷。一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备案等,线下在村(社区)、镇医保窗口、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市直医院转外就医人员备案可在市直医院直接办理。二是省外异地就医线上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上办理;省外或省外异地就医线上可在随州医保局微信公众号、鄂汇办、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湖北医疗保障微信
小程序、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上办理。三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如果备案地无变化,则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备案如果备案地无变化,则一次备案6个月内有效。
广水市医疗保障局 电话:0722-6230640
国家税务总局广水市税务局 电话:0722-6297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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