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妇女信息采集
自然人
农村留守妇女是指丈夫在本市城区外连续务工六个月以上的妇女
申请条件
申请资料 无
申请程序
1、受理:农村地区丈夫外出后单独或与其他家庭成员居住在户籍地的妇女。
2、审核:村社区将采集的信息,上报镇民政办公室。
3、办结:县民政部门审核。
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浏览器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网计:httn://zwfw.hubei.zov.cn),右上方登录账号(先注册账号),首页上方选择定位: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陈巷镇人民政府-李岗村,点击页面上方“个人服务”,点击“按主题分类”,选择“农村留守妇女信息采集”,点击“在线办理”,即可线上申请。
2.线下办理:
办理地址为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陈巷镇李岗村便民服务室;联系人:李先珍,联系电话:18672222133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下午
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险外
办理结果
录入三留守系统。做好跟踪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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