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全面筑牢民生保障底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范围内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内容
1.未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存在“应保未保”“漏保漏救”问题;
2.以“单人保”“部分保”代替“整户保”问题;
3.社会救助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或侵占社会救助资金问题;
4.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存在未按规定受理申请、未按时审核办理、增设门槛以及服务态度生硬、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5.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在审核认定中搞“关系保”“人情保”、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问题。
三、不予受理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反映问题不属于社会救助职能范围的;
2.无明确的反映对象或具体事实的;
3.其他不属于社会救助问题线索受理范围的。
四、监督反映须知
1. 举报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核查核实、反馈处理结果。
2. 举报人应当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 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广水市社会救助中心:0722-6244100
2.来信来访地址:
广水市民政局二楼右手第一个办公室
3.受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六、线索征集说明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如实反映全市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我们将对反映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反映的线索认真组织核查和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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