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 | ||||||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实施 | 备注 |
一、由申请人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 ||||||
1 | 项目申请报告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市发改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2 |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市发改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 | 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市发改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4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市发改局 | 具有编制报告能力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5 | 财务审计报告 | 慈善机构公开募捐资格认定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6年第59号 | 市民政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
6 | 验资报告 | 社会组织成立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第250号) | 市民政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
7 | 财务审计报告 | 慈善组织认定登记 |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民政部令2016年第58号) | 市民政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
8 | 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社会组织变更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第250号) | 市民政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
9 | 注销登记清算报告 | 社会组织注销登记 | 市民政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
10 | 验资报告 |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登记 | 《宗教局 民政部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国宗发〔2019〕1号 ) | 市民政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
11 | 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注销登记 | 《宗教局 民政部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国宗发〔2019〕1号 ) | 市民政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
12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审查 | 采矿权新设登记、变更登记、延续登记 |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12年第5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由审批部门委托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的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13 | 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 采矿权新设登记、变更登记、延续登记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年第241号);《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17号);《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12年第5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资质的矿业权评估机构 | 由审批部门委托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的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14 | 公路工程质量检测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 | 县级交通运输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 由审批部门委托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的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国、省道由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审批,县道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由县级交通运输局审批) |
15 | 水运工程质量检测 | 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 | 县级交通运输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 目前广水市无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站,也暂无相关业务 |
16 | 公路桥梁结构荷载验算报告编制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函〔2016〕189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 | 县级交通运输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由审批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区县内公路超限运输由县级交通运输局审批) |
17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
18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技术报告编制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
19 | 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 | 河道采砂许可 |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1年第320号)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
20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 | 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6年第460号,2017年修订)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
21 |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条例》(水规计[2003]344号)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 | 需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 ,没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22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替代或补偿方案编制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
23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1)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批(含防洪规划和流域综合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
24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编制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3)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建设项目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
25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 机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变更登记、机动车转让登记、机动车转入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四十七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5号公布),《机动车登记规定》(部令第164号)。 | 市公安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中介机构 | 1、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2、校车、中型以上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进口车由随州市车辆管理所管辖;3、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全国通办。 |
26 |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人增驾申请、机动车驾驶人期满换证、机动车驾驶人达到年龄换证、军警换证、境外换证、恢复驾驶资格、身体条件发生变化换证、70周岁以上驾驶人审验、申请校车驾驶资格、校车驾驶人审验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四十七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5号公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部令第162号)。 | 市公安局 | 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 | 1、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2、除校车驾驶员、军警换证、境外换证以外的驾驶人全国通办;3、异地写入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由随州车管所网办中心审核。 |
27 |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 机动车注销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四十七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5号公布),《机动车登记规定》(部令第164号)。 | 市公安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 | 1、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2、除校车、中型以上客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无需委托全国通办。 |
28 | 亲属关系公证书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探亲类);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审批(探亲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2015年12月28日) | 市公安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公证处 | |
29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 | 具备环境影响评价相应资质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0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1 |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报告 | 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 | 《传染病防治法》; | 卫生健康局 | 具体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监测,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监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2 | 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和场所检测报告 | 放射诊疗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卫生健康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监测,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监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3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 | 放射诊疗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卫生健康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监测,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监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4 |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报告 | 放射诊疗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卫生健康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监测,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监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5 | 生产环境和生产饮用水监测报告 | 公共卫生许可 | 《传染病防治法》; | 卫生健康局 | 具备相应检验条件的检验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监测,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监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6 |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 卫生健康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监测,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监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7 | 施工图及消防设计文件审查 | 施工许可证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版本) | 广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 申请人自己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8 | 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 消防验收许可 |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51号)第二十七条,第四款:消防验收必须满足条款:消防设施性能、系统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 | 广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
39 | 房屋测绘、土地落宗事项 | 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现售备案 |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 广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申请人自己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二、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应相关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 ||||||
1 | 项目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市发改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 | 由审批部门委托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的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2 |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市发改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 | 由审批部门委托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的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3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市发改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 | 由审批部门委托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的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4 | 收养评估报告 | 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湖北省收养评估工作规范(试行)》 | 市民政局 | 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 | 由审批部门委托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的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5 | 救助评估报告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 《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鄂民政发〔2018〕7号) | 市民政局 | 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 | 由审批部门委托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的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6 | 救助评估报告 | 特困人员认定 | 《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鄂民政发〔2018〕7号) | 市民政局 | 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 | 由审批部门委托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的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7 | 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储量核实报告编制 | 采矿权新设登记、变更登记、延续登记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年第241号);《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17号);《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12年第5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8 | 矿山储量年报编制 | 采矿权新设登记、变更登记、延续登记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年第241号);《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17号);《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12年第5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9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编制 | 采矿权新设登记、变更登记、延续登记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年第241号);《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17号);《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12年第5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0 | 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 | 探矿权新设登记、变更登记、延续登记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第240号公布,第653号令修订);《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2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4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1 |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对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审查、压覆矿产资源储量审批。 |
12 | 重大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3 | 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2019年修订);《湖北省交通建设管理条例》《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1号) | 县级交通运输局 | 具有资质的设计机构 | |
14 | 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编制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2019年修订);《湖北省交通建设管理条例》《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1号) | 县级交通运输局 | 具有资质的设计机构 | |
15 | 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 |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 | 县级交通运输局 | 具备国家相关资质要求的机构 | 公路等级二级以上由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审批;二级公路以下(县、乡、村道)由县级交通运输局审批,广水市无具备国家相关资质要求的机构 |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
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或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 ||||||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 ||||||
16 | 技术评价报告编制 |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5号) | 县级交通运输局 | 具备资质的实施技术评价的机构 | 公路等级二级以上由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审批;二级公路以下(县、乡、村道)由县级交通运输局审批,广水市无具备国家相关资质要求的机构 |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
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或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 ||||||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 ||||||
17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5号) | 县级交通运输局 | 具备条件的中介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8 | 涉水工程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 | 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进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涉水工程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与技术评审管理办法》(海通航[2019]147号) | 县级交通运输局 | 具有条件的第三方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9 | 建设项目选址及景观影响评价报告 | 在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修建高等级公路、铁路、机场等重大基础建设项目选址方案的核准 | 《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74号,2016年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4]53号);《湖北省名胜区条例》 | 市林业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估、评审。 |
20 |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林业局令2015年第35号) | 市林业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估、评审。 |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林业局令2015年第35号) | 市林业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估、评审。 | ||
21 | 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在林业部门管理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审批 | 《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1994年第167号,2017年修订);《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18第50号);《湖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 市林业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估、评审。 |
22 | 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编制 | 林木采伐证的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市林业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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