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陈巷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小波 党委书记
黄洪军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明文菊 人大主席
杨军成 党委副书记
蔡爱国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陈 翔 党委委员、副镇长、
程金波 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部长
曹 琴 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妇联主席
龙 凤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团委书记
黎 明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石祖军 人大副主席
王德旺 三级调研员
蔡 勤 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李 鸣 党政办主任
程海波 经济发展办主任
杨 茜组织干事
杜宗明 综治办主任
何 涛 民政办主任
刘 欣 派出监察室副主任、团委副书记
刘凡波 人社中心主任
吴礼刚 环保站站长
李明松 乡村建设办主任
汪维林 水利站站长
张 强 农办主任
王 伟 林业站站长
杨晓琴 财政所所长
张家清 国土资源所所长
周传利 市场监管所所长
陈佑民 司法所所长
阳大春 卫生院院长
张祖锋 中心中学党总支书记
唐永全 棚兴村党支部书记
唐 建 唐氏祠村党支部书记
张华涛 高坡村村委会主任
蔡 峰 旭升村村委会副主任
李先珍 李岗村党支部书记
乐远崇 轭头村党支部书记
陈宗安 经强村党支部书记
乐应红 水寨村党支部书记
石祖银 吉阳村党支部书记
夏建勇 金山村村委会主任
杨自明 高峰村村委会主任
陈战国 虎弼冲村党支部书记
汪 勇 仓屋咀村党支部书记
李以刚 刘岗村党支部书记
方万新 观音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
汪光安 方略村党支部书记
张家双 东风村党支部书记
杨德涛 兴河村党支部书记
余绍青 高庙村党支部书记
孙百玉 友谊村党支部书记
吴俊华 吴氏祠村党支部书记
黄剑锋 团兴村党支部书记
倪经均 胡庙村村委会主任
李远煦 梧桐村党支部书记
黄 松 黄岗村党支部书记
宁可正 陈巷街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曹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1.党政办:负责殡葬管理工作中的综合协调、督办等工作。
2.纪委监委: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对各级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巡察内容。
3.组织办公室: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履职尽责考核内容;及时掌握全镇党员干部治丧情况,在办理党员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时,要确认火化证明和公墓安葬证明。
4.综治办:做好殡葬维稳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殡葬领域涉黑涉恶势力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5.派出所:对丧葬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遗体运输车辆监管,配合民政办查处社会车辆非法从事遗体运输的行为;与民政部门共享殡葬信息,从中发现死亡人员未注销户口线索,及时调查核对、注销户口。
6.人社中心:在办理党员、干部(财政供养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时,要确认火化证明和公墓安葬证明。
7.民政办:牵头做好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殡葬管理政策标准制定、殡葬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殡葬设施审批监管等工作;履行对殡仪服务中心的监管职责,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党员、干部违反殡葬规定的情况。
8.国土资源所:依法加强对殡葬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积极会同民政等部门制定殡葬用地规划,依法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设施用地需求;依法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建墓立碑等行为。
9.市场监管所:加强殡葬用品经营和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把好殡葬市场主体准入关,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对殡葬市场的规范和监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棺木、非法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交易的丧葬用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殡葬领域经营服务及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
10.司法所:指导殡葬法制宣传教育,为殡葬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做好殡葬综合执法监督工作。
11.卫生院:加强对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的管理和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配合殡葬管理部门做好尸体管理和接运,杜绝尸源从医院和太平间流入社会散埋乱葬;指导镇殡葬服务中心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12.农办:推进移风易俗,将殡葬管理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积极支持镇、村(社区)建设城乡公益性公墓。
13.中心中学:负责教职工执行殡葬政策;宣传引导家长遵守殡葬政策。
14.林业站:依法查处违法占用林地建墓立碑等行为。
陈巷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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