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部门:
根据全省机构改革有关精神及《广水市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我镇对现有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规范,清理后议事协调机构撤销32个,镇不再自行成立新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再以清理后的议事协调机构名义继续开展工作。
附件:陈巷镇不再保留议事协调机构清单
中共陈巷镇委员会
2024年7月29日
附件
1、不再保留陈巷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成立)
2、不再保留陈巷镇统计工作领导小组
3、不再保留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4、不再保留镇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5、不再保留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6、不再保留陈巷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成立)
7、不再保留陈巷镇便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8、不再保留镇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及有关工作机构
9、不再保留陈巷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成立)
10、不再保留“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
11、不再保留陈巷镇指导小组
12、不再保留镇委平安陈巷建设领导小组
13、不再保留中国共产党100周年陈巷镇庆祝活动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
14、不再保留陈巷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成立)
15、不再保留陈巷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2021年调整)
16、不再保留陈巷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17、不再保留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18、不再保留陈巷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19、不再保留陈巷镇禁鞭工作领导小组
20、不再保留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21、不再保留陈巷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2、不再保留陈巷镇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测土配方施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3、不再保留中共广水市陈巷镇委员会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
24、不再保留陈巷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2022年调整)
25、不再保留陈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26、不再保留“两会”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27、不再保留市委第三巡察组对陈巷镇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
28、不再保留市委第三巡察组对陈巷镇村(社区)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
29、不再保留镇委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
30、不再保留陈巷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31、不再保留陈巷镇殡葬改革应急处置工作专班
32、不再保留陈巷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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