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到2021年全国所有村、社区普遍制定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领导,党组织全程主持制定或修订,加强领导和把关,保证正确方向;
2. 坚持合法合规,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精神,不得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
3.坚持发扬民主,集中群众意见,最大限度体现全体村(居)民意愿;
4.坚持价值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
5.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当地风俗习惯、历史文化等因素,通俗易懂,简便易行。
三、主要内容
1.规范日常行为。爱党爱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生产秩序,维护生活秩序,维护社会治安。
3.保障群众权益。坚持男女平等,保障妇女儿童等群体正当合法权益。
4.调解群众纠纷。遇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通过人民调解等方式友好解决争端。
5.引导民风民俗。弘扬优良传统,推进移风易俗,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生活方式。
四、问题导向 注重实效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坚持问题导向,尤其要针对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等靠要”、懒汉行为,拒绝赡养老人、侵犯妇女特别是出嫁、离婚、丧偶女性合法权益,涉黑涉恶,“黄赌毒”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一般还应针对违反的情形,提出相应惩戒措施。
五、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或修订,一般应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征集民意
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提出需要规范的内容和解决的问题。
2.拟定草案
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就提出的问题和事项,组织群众广泛协商,根据群众意见拟定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草案,同时听取驻村或社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法律顾问、妇联执委等意见建议。
3.提请审核
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有关意见修改完善后,报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批把关。
4.审议表决
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根据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审核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审议稿,提交村(居)民会议审议讨论,根据讨论意见修订完善后提交会议表决通过。
5.备案通过
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应于村(居)民会议表决通过后十日内,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报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备案,经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严格把关后予以公布,让群众广泛知晓。
六、执行监督
1. 镇、街道要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作为基导组织建设的经常性工作,防止流于形式。
2.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遵守情况的监督。
3.健全完善奖惩机制,通过模范创建、批评教育等方式,促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遵守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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