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对象及条件
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及其子女,年龄在1周岁以上至70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以以户为单位向所在社区申请办理保险。
二、保费标准
保费标准分为80元/年和100元/年两档,由群众自愿购买。参保80元/年,最多可承保8万元,其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6.2万元(参保户每人均分)、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1.8万元(参保户每人均分);参保100元/年,最多可承保10万元,其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8万元(参保户每人均分)、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2万元(参保户每人均分)。保险期限:为一年,以收据时间认可参保。
三、释义
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比如交通事故、火灾、触电、中毒、溺水、撞击、灼伤、坍塌等意外所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因脑血管破裂、心脏猝死等因疾病引起的突然死亡,不属于保险定义的意外。
四、理赔所需材料
(一)意外身故
1、保险单 2、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3、本人死亡户口本注销证明(公安机关出具)
4、受益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
(二)意外住院
1、保险单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诊断证明
4、出院小结 5、用药明细清单
6、药费收据(若保险新农合请提供报销结算单或其他渠道报销以后的结算单)
交保险同志请到村委会办公室计生窗口缴纳,本人携带身份证要录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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