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全省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的通知》(鄂环委办〔2022〕7号)(以下简称《通知》)、《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政办发〔2016〕23号)及《广水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政办函〔2016〕20号)文件精神,为有效预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的空气污染问题,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政策引导、多方参与,源头防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以科技创新为推动,以制度创新为保障,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建立责任机制,控制秸秆露天焚烧,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努力构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各项禁烧措施,重点管控全镇范围内秸秆随意焚烧现象。力争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 以上,初步形成以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秸秆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等为补充,布局合理、多元化、产业化综合利用格局。
三、工作任务
(一)强力推进秸秆露天禁烧
1.明确工作重点。根据《决定》要求,落实禁烧工作,工作重心放在夏、秋收割季节,统筹兼顾,全方位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2. 明确主体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以“镇为主、村(社区)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的禁烧工作机制。强化村(社区)、组联防职能,明确责任人和监管人,在禁烧期间实行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实行“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包片”的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秸秆禁烧任务细化到田地,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秸秆禁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各责任人要到岗到位,通过实行“人盯人、人盯田地、人盯秸秆”的战术和全天候全区域化的监控管理,确保辖区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明确部门职责。成立由环保、农业、派出所、林业、教育等部门组成的禁止秸秆焚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暗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及时查处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研究秸秆综合利用办法,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纵火、失火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行为;林业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因焚烧秸秆造成林木损害的违法行为;教育部门组织开展以“禁烧秸秆,保护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学生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各村(社区)都要成立禁烧工作专班,组建秸秆禁烧巡查队伍。禁烧期间,各村(社区)要强化巡查监督和执法检查,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值班制度和举报受理制度,结合蓝天卫士和森防预警平台,一旦发现焚烧行为,及时查处。
4.突出重点管控。镇政府与各村(社区)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书,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对违规焚烧秸秆的从严处理,以此带动和促进周边农户自觉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农业农村部门要编制《关庙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快构建小麦、水稻等农作物秸秆以机械化还田为主,油菜、玉米秸秆以收储利用为主的模式,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抓好三项工程:
1.秸秆肥料化还田工程。坚持把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为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主攻方向,突出小麦、油菜、水稻主产区,扎实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加强农机作业管理,严把收割粉碎和旋耕还田环节,确保秸秆机械化还田措施落实到位。对按规定作业的农业机械将给予一定的补贴。大力推广秸秆快速腐熟还田技术,引导农民就地堆腐还田、覆盖还田、免耕还田。
2.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工程。加快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和发酵技术,扶持发展一批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努力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积极发展以水稻、小麦等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大力发展秸秆育苗、苗木基料、草坪基料等生产企业,引导和带动基料产业发展。
3. 秸秆能源化利用工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新农村集中居住点,加快推进秸秆气化或秸秆沼气工程建设。支持社会资本投资秸秆固化或炭化项目,鼓励村组干部和能人大户领办、创办秸秆固化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同时,各村(社区)、相关部门主职必须亲自抓,亲自安排,做到机构、人员、职责和经费“四落实”,形成“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调度”的组织领导机制。
(二)强化舆论宣传。坚持把宣传引导作为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手段。加大对《决定》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科教片、广播、互联网等各类媒体,采取巡回宣传车、悬挂标语条幅、编发简报、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反面现象,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使广大干部群众理解、支持、配合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形成有利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严格考核奖惩。镇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督查暗访。对工作不力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大面积焚烧现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实行问责,追究单位相关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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