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认定
申请条件:具有广水市户籍且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
申请材料:
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及授权书;
2.承诺如实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
3.户口簿、身份证、申请人和监护人(照护人)邮政银行“一折通”或银行卡复印件;
4.书面说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
5.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2024年4月1日起,基本生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786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741元/人/月2024年4月1日起,城乡照料护理标准: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和分散供养中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城市特困人员:422元/人/月;集中供养中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城市特困人员:522元/人/月;集中供养中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城市特困人员:1797元/人/月。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和分散供养中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299元/人/月;集中供养中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399元/人/月;集中供养中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1707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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